案 件 名 称 | 恩施美年华整形外科医院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恩州卫医罚【2026】001号 | |
行 政处 罚当事人基 本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恩施州美年华整形外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机构名称:恩施美年华整形外科医院)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22801MA49BH9H5E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玲 | |
违法事实 | 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 |
行政处罚依据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5000元整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6.6.9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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