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公安局、禁毒办,监测直报单位:
2023年度,全州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及药物滥用(以下简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保障人民健康、强化药品安全监管等作出的一系列重大论述和重大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省、州有关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各项要求,坚持系统思维、风险意识、主动履职,超额完成年度既定目标任务,切实发挥了安全风险监测的技术支撑作用。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州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233份,每百万人口报告数1540.7份,同比增长10.5%;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3157份,占同期报告总数的60.3%,同比增长15.3%;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1677份,占同期报告总数的32.0%,同比增长1.3%。其中咸丰县、鹤峰县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超过1600份;鹤峰县、咸丰县、利川市、建始县和州中心医院新的、严重的报告占比超过60.0%;利川市、建始县、州中心医院和民大医院严重的报告占比超过35.0%。
(二)全州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225份,每百万人口报告数655.1份,同比增长30.0%;严重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620份,占同期报告总数的27.9%,较去年同期持平。其中宣恩县、咸丰县、利川市、鹤峰县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超过600份;宣恩县、利川市、咸丰县严重的报告占比超过30.0%;州中心医院、民大医院、州民族医院严重报告占比未达到15.0%。
(三)全州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749份,每百万人口报告数220.5份,同比增长25.7%;其中鹤峰县、建始县、咸丰县每百万人口报告数高于全州每百万人口报告数。
(四)全州报告药物滥用报告453份(其中, 县市共233份,州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125份,州强制隔离戒毒所92份,州优抚医院1份,州中心医院1份,民大医院1份),同比增长5.35 %;辖区内16家监测机构全部在线填报药物滥用报告,单位上报率100%。
二、工作存在的问题
2023年,全州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单位坚持目标导向,着力监测评价工作全面提档升级,超额完成既定目标。虽圆满实现报告量质双增,但监测评价工作仍然存在较多突出问题。一是县市间工作开展有较大差距,每百万人口报告数量、新严报告占比等呈现明显的两极分化;二是各县市监测评价工作未能齐头并进,四项监测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参差不齐;三是报告质量需全面提升,报告时限性及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等问题仍然突出;四是部分县市部门间协作不够紧密,联席工作的主动性及信息互通共享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各级哨点医疗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主渠道地位未完全有效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24年,希望各地(单位)继续紧盯年度目标,精心组织实施,全面落实监测工作责任;深化部门协作,提升监测能力,持续夯实监测评价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全力补齐短板,着力推动报告量质提升。坚持为民宗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服务药械妆安全监管的前沿岗哨作用,切实保障全州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附件:
2023年各县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及药物滥用报告情况统计表.docx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恩施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恩施州公安局 恩施州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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