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场监管局 州卫生健康委 州公安局 州禁毒办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州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情况的通报

来源:州市场监管局 州卫健委 州公安局 州禁毒办 发布日期:2024-09-14 09:5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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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禁毒办、公安监管场所、监测直报单位:

2024年上半年,全州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349份,每百万人口报告数984.3份,新的、严重报告2151份,占同期报告总数的64.2%,严重报告1058份,占同期报告总数的31.6%;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319份,每百万人口报告数387.7份,严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56份,占同期报告总数的27.0%;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458份,每百万人口报告数134.6份;报告药物滥用报告126份。

监测工作整体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2024年上半年,全州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每百万人口报告数年度任务整体完成率已超过80%,各县市均实现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的工作目标,新严报告占比及严重报告占比继续保持既定目标之上。但是,各县市间工作完成进度两极分化明显,差距显著。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方面:每百万人口报告数年度任务完成率最高地区与最低地区间相差46.6个百分点,严重报告占比最高地区与最低地区间相差29.7个百分点;鹤峰县严重报告占比不足15.0%。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方面:每百万人口报告数年度任务完成率最高地区与最低地区间相差50.0个百分点;民大医院年度任务完成率未达到50.0%,州中心医院、民大医院严重报告占比未达到15.0%。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方面:每百万人口报告数年度任务完成率最高地区与最低地区间相差49.4个百分点;州中心医院年度任务完成率不足10.0%。

药物滥用监测方面:来凤县看守所、民大医院、州优抚医院尚未在线填报药物滥用报告。

下一步工作中,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有关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要求,加强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预警处置,持续提升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树牢系统思维,加强部门间工作会商、教育培训和检查督办,深化协同联动推动落实监测评价工作责任、提升监测评价工作能力、解决监测评价工作短板;进一步突出目标导向,坚持“可疑即报、应报尽报”原则和“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工作要求,着力报告数量增长,严格报告真实性、时效性、完整性、规范性评价审核,强化风险信号挖掘,全面提升监测评价工作质量,切实发挥风险监测评价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

附件:1. 2024年上半年各县市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报告情况统计表

      2. 2024年上半年各县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4年上半年各县市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报告情况统计表

地区

(单位)

                     药品不良反应

药物滥用

报告数

百万人口

报告数

任务

完成率

新严报告

占比

严重报告占比

报告数

覆盖率

巴东县

456

1192.2

99.3

72.1

37.5

7

100

鹤峰县

207

1176.8

98.1

58.9

11.1

1

100

利川市

669

934.7

77.9

72.0

40.8

31

100

来凤县

224

882.9

73.4

62.1

26.8

7

50

咸丰县

260

841.7

70.1

67.3

25.4

2

100

恩施市

742

832.5

69.3

57.4

27.2

13

100

宣恩县

231

831.8

69.2

55.4

24.2

6

100

建始县

251

632.9

52.7

64.5

32.3

21

100

州中心

医院

178

--

89.0

60.7

36.5

2

100

民大

医院

131

--

65.5

61.1

46.6

0

0

合计

3349

984.3

82.0

64.2

31.6

126

81.3

附件2

2024年上半年各县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情况统计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化妆品不良反应

地区

报告数

百万人口报告数

任务完成率

严重报告占比

地区

报告数

百万人口报告数

任务完成率

巴东县

187

488.9

108.7

34.8

咸丰县

53

171.6

112.8

利川市

282

394.0

87.6

35.5

利川市

112

156.5

103.7

来凤县

99

390.2

86.8

25.3

来凤县

34

134.0

89.5

恩施市

306

343.3

76.3

20.3

巴东县

50

130.7

86.2

咸丰县

94

304.3

67.6

23.4

建始县

43

108.4

71.7

鹤峰县

54

307.0

67.5

31.5

鹤峰县

19

108.0

70.4

宣恩县

84

302.5

67.2

38.1

宣恩县

29

104.4

69.0

建始县

105

264.8

58.7

26.7

恩施市

85

95.4

63.4

州中心

医院

60

--

60.0

6.7

州中心

医院

4

--

8.0

民大

医院

48

--

48.0

6.3

民大

医院

29

--

58.0

合计

1319

387.7

86.1

27.0

合计

458

134.6

89.6

注:1.任务完成率、新的严重的报告占比和上报率均为百分比。

2.以每百万人口报告数年度任务完成率从高到低排序。

责任编辑:州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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