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巴东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东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法》、《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巴财采〔2021〕261号)的规定和要求,巴东县财政局组成检查专班对县政府采购中心2020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考核。现将本次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监督考核的主要内容
本次考核分为项目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其中项目考核包括政府采购范围和方式、采购文件编制、采购程序、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等内容;综合考核包括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文件归档、内部监管机制、从业人员学习培训等内容。
四、考核方法
监督考核的形式
本次考核采取自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全面自查,形成了书面自查报告。考核专班从2020年度的采购项目里随机抽取了10个项目进行现场核查。针对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考核专班提出了整改要求,均在《检查工作底稿》中予以记录并反馈给采购中心进行了确认。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0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县政府采购中心在2020年度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开展集中采购代理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全年累计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77个,项目预算资金10450.68万元,实际采购支出9932.622万元,节约预算资金518.058万元。县政府采购中心在2020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过程中较好地执行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采购工作流程较规范;认真开展了内部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干部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按照质疑答复的相关规定,所受理的质疑均在规定期限内做出了答复。
六、考核结果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采购中心2020年度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和随机抽查的10个项目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发现在所有的抽查项目中都发现存在如下共性问题:一是部分代理委托协议条款不能有效执行;二是汇总资料编排顺序不够合理;三是相关公告信息缺少网站截图佐证。
考核检查整改意见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及法律法规,提高采购文件编制水平。依法依规编制采购文件,规范政府采购程序,落实好政府采购政策,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形成文件合规、程序合法、工作高效的政府采购代理模式,为广大采购人做好服务。
二是完善内部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与操作规范化管理,实现对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内部岗位运行的有效制约,更好的避免政府采购工作风险。
三是落实问题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项目检查表》中检查内容、标准及依据认真整改。我局对巴东县政府采购中心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成其按照要求和时限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我局。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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