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来凤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来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抽取考核2021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6个,其中公开招标项目2个、竞争性谈判项目3个、竞争性磋商项目1个;
(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三)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四)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情况;
(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六)政府采购人员业务培训情况;
(七)采购中心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八)检查上年度监督考核问题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四、考核方法
采取自查与现场核查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工作成效:县政府采购中心能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法定程序开展采购活动。在工作中认真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努力加强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2021年完成集中采购项目46个,预算金额6925.28万元,中标成交金额6039.06万元。
存在的不足:采购执业人员欠缺,仅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招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部分采购文件制作不严谨、档案资料管理需进一步完善。
六、考核结果
县政府采购中心在2021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过程中,内控管理制度逐步健全,能够较好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七、其他补充事宜
建议:
(一)完善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文件编制的专业化水平,保证采购文件编制的规范性、信息公告的准确性、项目评审资料以及录音录像的完整性。
(二)规范采购活动。规范组织采购活动,保证采购资料中代理协议签订的质量,注重采购活动程序的时间先后顺序,如实详细记录采购活动。
2022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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