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鹤峰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报告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恩施州广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恩施市滨江花园六号楼A座205号
当事人2: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峰县满山红大道边城汽修旁8楼
当事人3:湖北中广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鹤峰县容美镇满山红大道56号
三、基本情况
按照《恩施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鹤峰县由采购办覃红群、黄明波、董丰宁组成监督评价小组,通过自评自查、书面审查、现场监督评价、处理处罚、汇总报告等步骤,完成了湖北中广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州广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三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评价工作。
评价指标检查情况: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成长型”公司,评价得分93分;湖北中广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为“成长型”公司,评价得分87分;恩施州广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成长型”公司,评价得分81分。
(1)企业基本情况:公司均中国政府网登记信息完整,企业纳税信用等级A级;有独立办公场所;提供了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凭证;企业连续经营;2019年至2021资产负债率均40%以下,2021年经营状况良好。
(2)企业业绩及人员情况:近三年完成代理项目160个,2021年代理项目56个,2020年代理项目73个,2019年代理项目31个;有专职从业人员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专业人员,近3年来均未开展外训。
(3)企业管理情况:公司建立了信息公告管理制度、质疑答复管理制度,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制度不全面;公司建立了工作纪律、业务规范、岗位分工等内控制度;现场检查了5个政府采购项目,项目执行在采购代理委托、需求制定、采购方式选择符合规定,评审准备、组织评审、信息公告、合同管理均符合流程,但存在采购文件编制未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公司未参与指导采购人履约验收;项目未收取保证金;档案管理上存在音像资料未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问题;公司近年来未收到项目质疑;公司执行了内控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
(4)企业失信及处理处罚情况:公司近3年来无失信及行政处理处罚。
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司对内部培训组织不够,参与外部培训人数较少;二是档案管理欠规范,音像资料与采购文件未一并存档;三是代理机构均未参与指导采购人履约验收。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2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01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等文件,按照《恩施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已完成对相关单位2021年度代理本级政府采购业务工作自查情况和项目档案抽查情况的书面审查工作。依照现场监督评价,确认底稿。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已将单位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规范和项目档案检查存在的问题事项情况进行反馈,并提请单位予复核确认,对属实问题事项按财政部门意见整改,并将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措施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县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鹤峰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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