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恩施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2-14 15:3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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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恩施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邮编:445000;联系电话:0718—802496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围绕省、州、市重点工作,狠抓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国务院、省、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紧扣宏观政策落地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重点做好历史规划计划和“十四五”规划、现行有效规章集中公开。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重点领域标准指引和省、州、市政府相关要求,编制恩施市本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并公开。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编制各单位《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对全市32个市直部门、16个乡镇办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定期开展检查,逐一督办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二是坚持标准化规范化引领,打造政务公开平台

以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务公开主阵地,按照“统一栏目名称、统一发布流程、统一内容要求”原则,加强市乡村三级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公开”运用,提升“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水平。以“湖北政务服务网”恩施市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信用湖北”、“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全市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为依托,大力推动各部门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依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全市200个村(社区)开设了标准化、规范化的信息公开网页,统一规范各栏目内容与功能。今年以来各村和社区已公布村级政务信息12480条,村级党务、财务、事务信息1556条。

三是建立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推进政民互动工作

会同恩施市委网信办共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务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以制度建设推动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原则,明确政务新媒体开设平台范围、主体及管理责任,规范申请、运行、注销等程序。全面梳理党务政务新媒体账号,建立全市政务新媒体台账,按照“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新媒体账号”的原则,通过清理整合、关停运行不良账号和应用等方式,提高运维效率。严格分级备案和运维监管,优化新媒体服务和互动功能,定期检查督办党务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加强政民互动,及时处理、公布恩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群众网络来信36条,其中咨询类12条,建议类7条,投诉类18条。开展网络征集调查6期,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恩施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指导各承办单位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办理形式、答复文书格式、档案归集、台账管理,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水平。2021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5件,均按时按要求办结。

(三)监督保障

一是每月对公布信息进行自查,并接受上级公开部门的监督和第三方测评机构的检查,对疏漏错误及时更正,完善公布信息;二是积极学习最新的公开条例,认真面对公开培训,对公开业务继续学习,减少信息发布的各种错误;三是对上级公开部门要求的公开任务数量自觉高质量完成。这点由上级公开部门进行监督;四是对于民众有重大影响力的决策,积极进行意见公示,听取社会广泛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决策更符合实际,更符合群众的心声,增加群众对政策的监督。

2021年,各部门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3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520

行政强制

30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710.211656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1

0

0

0

0

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4

1

0

0

0

0

3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4

1

0

0

0

0

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我市紧紧围绕国家、省、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尚不完善;二是行政决策预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尚不健全;三是村级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不高。

(二)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责任,强化保密审核,保障信息安全;编制各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提高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制定《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流程》,明确重大决策预公开具体步骤及要素;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智慧城市建设”、“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社会热点广泛开展网络征集调查,加强政民互动。三是为全市200个村(社区)开设标准化、规范化的信息公开网页,提高了村级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我市未发生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事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持续提升民生、项目建设、卫生健康、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水平。提高政策解读比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解读、义务教育重点政策解读、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解读。

二是以政府网站为第一阵地,加强重大决策事项清单、征求意见公告、征求意见结果、重大决策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部门“店小二”专线电话,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三是开设“建议提案办理”专栏, 公开全市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信息及总体情况信息,2021年累计公开相关信息56条。

四是围绕年度重点任务深化政务公开。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办)、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开设疫情防控专栏,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组织有关市直部门开设“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结果”、“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并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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