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鹤峰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1-29 06:4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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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结合2020年鹤峰县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020年,鹤峰县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职能整合和机构建设,注重公开渠道建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切,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精准扶贫、优化营商环境、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透明度。

(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新《条例》相关规定,我县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了信息公开“三审”制度,进一步健全接收、登记、办理、审查、答复等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切实做好制度层面、执行层面的有效衔接。

(二)做优政务信息平台。持续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省电子政务外网等政务信息平台的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及时更新硬件设施和软件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县政务信息平台结构、拓展政务信息平台功能,保证政务平台运行稳定。积极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信息共享、安全保障等机制,丰富信息资源,实现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资源优化融合、数据互认共享、服务便捷高效。

(三)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2020年,通过线上途径,对全县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了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创新公开模式。围绕公开主体、公开目录、公开效果三个方面,推行“点对点,层层推”的公开模式,提升公开质量。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主体责任,明确更新时限、公开程序,联系电话等,实现公开内容精细化。

(五)突出公开重点。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载体,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落实、推进项目落地等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政务公开助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396

134

137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799

260

27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770

0

76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3966

0

168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减用负数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3351

0

1126

行政强制

161

0

67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数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指2020年 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541

41142.88352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鹤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够、信息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一是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交流互动、解读回应等机制,加强重大政策的解读与宣传。

二是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公开程序、规范应用等方面,继续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政务公开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完善以“三随机”(时间随机、对象随机、内容随机)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督查机制,督促各相关单位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为重点,以实现进入全州优秀行列为目标,狠抓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照国家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指导全县9个乡镇及26个有关部门编制完成并公示了各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指南和年报编制、绩效考核、社会评价等工作机制。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成了统一名称、统一格式、规范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并动态更新。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按照省、州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优化改版。组织26家县直单位、9个乡镇按照“统一栏目名称、统一内容标准、统一申请受理”要求,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行,全县共备案政务新媒体10个,其中微信公众号9个、新浪微博1个。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公众互动、政务服务、公益服务等功能,提高政府网上服务能力。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0年县人民政府共收到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30件,30件建议已于法定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见面率、办结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优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机制。

二是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发布。

三是加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责任编辑: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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