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恩施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1-20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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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聚焦“六稳”“六保”,着眼“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省政务管理办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为重点。根据州政务办《2020年恩施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湖北省2020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具体要求,全面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更高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公开职责。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落实落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各科室及局属单位具体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全面协调、督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主动公开。助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公开,发布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恩施州生态环境系统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十条具体措施》的通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大力度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恩施州高质量发展。依托单位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多维度推进政务公开。开展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围绕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管理、围绕增强政务公开质效建立长期机制,高效助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三)维护公众权益,规范依申请公开。围绕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质量与效率,提升服务意识。我局侧重与申请人的沟通反馈和回复等程序,保障公众依申请公开权益。根据相关工作机制,我局第三方依申请公开邮箱zsthjj@enshi.gov.cn收到或以书面形式接收依申请公开表时,1个工作日(当日)内公开责任单位与申请人联系沟通,确定依申请公开签收时间,反馈其申请获得信息的状态;5个工作日内完成自行、协同、会商三种办理情形的回复;7个工作日完成需要补正、延期办理情形的回复;10个工作日完成需要征求第三方或其他机关意见办理情形的回复。将依申请公开按照流程要求处理,规范保障第三方依申请公开权益。

(四)整合公开栏目,规范平台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公开”理念,着力推进恩施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成州县乡村“四级”主动公开体系,进一步畅通主动公开渠道。2020年,在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指导下,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约化管理。拓尔思平台的建设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更清晰化;法定主动公开栏目重点按照3个文件(《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将内容分类归集更具条理化;7个板块内容(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依申请公开的区分设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规范化;围绕长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质效化。

(五)参加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我局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普法学习,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解读《条例》。将全国、省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要求落实到各县市分局、各科室、局属单位悉知。开设“环保大讲堂”邀请专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辅导,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并就政务公开工作目前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建议;2020年,我局共参加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政务公开培训3次,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详细了解到政务公开的具体程序和内容规范要求,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的相关要求,提升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规章0部(2020年未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2条、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118条、行政处罚2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条(无此项公开)、政府集中采购129项。公共资源配置“排污权交易”4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109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污染防治信息3条、会议公开1条。公开州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6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2

2

2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54

64

11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3

-1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9

654150.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已经办结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按照相关要求全部完成公开,由于整合了政务公开栏目,规范了平台管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2019年思路更清晰,更有质效。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够。各科室、局属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中,存在主动公开意识较弱,有时需提醒督促公开,日常工作公开拖延,因时效性导致政务公开质量效率不高。

二是公开渠道不明确。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按公开目录清单提供对应内容,因公开渠道不够明确,一些业务内容在关注量更高的新媒体平台公布,未在局网站发布,导致第三方检查出应公开未公开的情况,进而影响政务公开内容的完整性。

三是公开制度不健全。我局政务公开制度较全面,但有些程序还不够细化,未责任到人;日常工作程序不流畅,导致政务公开不够标准化规范化。

2021年,我局将以信息公开文件标准要求为基准,多角度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细化公开职责清单。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清单制,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更新时间,以责任清单为载体,明确政务公开责任科室、责任人,强化公开主体责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加强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统一信息公开渠道。按照信息公开目录,统一各公开单位在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制定相关工作公开清单,以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第一载体,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三是完善公开工作制度。细化公开工作机制,以《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为抓手,以省厅、州政府文件通知为基准,按照州政务局具体要求。进一步建立、修订、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合理化规范化。

四是强化学习提升能力。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交流和业务培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提升公开工作基本能力,助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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