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2026-01-22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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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概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年度报告编制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联系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通讯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华家湾行政服务中心;邮政编码:445000;联系电话:0718—8223576)。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中心持续推进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聚焦住房公积金领域信息公开深化、基础政务信息公开巩固、政策解读与回应优化以及服务品牌提升等重点方向。按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及时修订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年度报告,同步更新各项服务办事指南。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执行《条例》中关于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规定,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秉持便民服务理念,积极满足缴存职工的合理信息需求。202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与保密审查机制。对照政府网站建设规范及考核标准,优化栏目设置,实现与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信息协同与互联互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维护责任,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其他相关信息,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加强网站栏目日常维护,确保各类信息按时更新:新闻类栏目(工作动态、行业资讯、首页轮播图)14日内更新;通知通告类6个月内更新;政策法规类6个月内更新;资料下载类实时更新;征集调查类按要求开展并公布反馈情况;专题栏目3个月内更新。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严格执行《条例》及配套制度,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提升信息发布质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等途径,受理并依法查处涉及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监督权。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严格遵循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合法合规、公正高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严格执行立案标准,规范受理、调查、决定等各环节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执政权、陈述权。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在中心作出执法决定前,组织法律顾问协助研究,提出法律意见,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年以来,中心共出庭应诉3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副主任作为行政机关第一责任人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分别参加了其中2起案件出庭应诉,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有效防范了行政复议诉讼风险,未发生有责败诉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网站栏目公开工作持续优化,内容日益丰富,但在更新的及时性、常态化方面仍需加强,以更好契合高标准和用户对信息获取的实时性需求。

(二)改进措施

着力提升官网与信息公开网的运营维护效率,确保各类信息,特别是民生关切内容,及时、主动地发布,巩固和提升前端服务窗口的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5年未收到建议提案,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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