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恩施州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4-01-02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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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和恩施州委、州政府有关要求,由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并发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全州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由局机关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同配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本年度,动态更新了单位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内设科室职能、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保证及时有效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法律法规、通知公告、提案建议办理、招考录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审查意见等文件信息367条,全面真实反映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均已对申请人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规范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实施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真实有效。严格落实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按照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职责,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结合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类栏目,科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主体及内容,确保政府信息来源渠道畅通、优质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网站集约化建设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促进门户网站建设更加规范。8月,开通“恩施州住建”微信公众号,实时加载全州住建工作新闻动态,多维度方便群众了解住建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通过恩施州住建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67条,通过“恩施州住建”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6条。其中,制定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4份、行政许可文件5份、行政处罚文件3份。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均已及时规范进行回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1.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在信息公开内容收集、整理、制作、审核过程中仍有不足,个别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督办力度有待加强。

2024年,我局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提升工作能力,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州住建局在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度,州政府交给州住建局承办的州人大代表建议、州政协提案共46件,其中,建议13件、提案33件;主办15件、承办1件、会办30件。我局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办理工作,代表委员对结果均表示满意。所有主办件和会办件在经领导同志审阅同意后,按州委督查考评办的要求印制成文,并根据答复件的内容标注类别,将纸质文件送达建议和提案人以及州人大、州政协、州委督查考评办,并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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