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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恩施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发布日期 2025-05-30 11:18:21

【文字解读】恩施州城市更新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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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30 |  来源:恩施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一、起草背景

5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为持续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供了方向指引。

4月以来,省住建厅相继印发《2025年湖北省城市体检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城市更新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城市更新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州委、州政府对城市更新工作的安排,我局起草了《恩施州城市更新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于5月10日形成《恩施州城市更新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 年)(征求意见稿)》。历经2次部门意见征求形成送审稿,5月29日州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恩施州城市更新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 年)》。

二、主要内容

共有3项主要内容,一是开展城市体检,编制更新专项规划。二是聚焦重点任务,开展城市更新行动。主要围绕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完善城市功能等城市更新八项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三是坚持运营前置,谋划推动项目实施。

三、实施步骤

分五个阶段。一是城市体检阶段,恩施市、宣恩县率先启动城市体检工作,其他县市需在2025年底全面启动。二是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编制阶段,在开展城市体检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三是项目谋划阶段,根据体检结果和专项规划,积极谋划城市更新项目。四是项目实施阶段,对已开工项目,力争2025年底投入使用;新谋划项目,力争2026年5月底全面启动实施。五是成效评估阶段,系统评估,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四、组织保障

州级成立由州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州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市更新工作专班,建立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监督考评的工作机制,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市参照组建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资金保障,统筹各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完善用地政策,推动土地混合开发、用途转换及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发改、财政、民政、教育、资源建设等部门按职责完善适用于城市更新的制度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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