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459538/2021-24495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
| 发文单位 |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恩施州政办发〔2021〕7号 |
| 发文日期 | 2021年03月19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恩施州州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以下简称《实施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州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理念,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的纪律要求,严禁超《实施清单》审批和各种变相审批。《实施清单》的动态调整,应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2号)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整。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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