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459538/2024-2509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文单位 |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恩施州政办发〔2024〕17号 |
| 发文日期 | 2024年06月26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恩施州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恩施州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4〕19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突破性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协同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人才创新、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把握新要求,厚植新优势,加快建设全国“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恩施贡献。
主要目标:到2026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提高到8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6%以上,每万家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59家以上,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4件,单位GDP能耗下降6%以上。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打造1—2个具有全国影响力、创新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科技创新。
1.推动创新平台能级提升。支持州农科院院士工作站、硒资源研究与生物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围绕硒领域开展基础研究,支持湖北省恩施硒茶产业技术研究院、非常规油气地质与工程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分别围绕茶产业、页岩气勘探利用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新建民族医药领域湖北省重点实验室1家,新增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10家,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达到180家。支持宣恩、鹤峰创建省级创新型县。持续优化完善平台运行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引导创新平台建立完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快速通道,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政府国资委、州卫生健康委、州农科院、州高新投公司、湖北民族大学,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突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瞄准产业发展前沿和传统产业升级关键技术瓶颈,持续优化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制,采取“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打造“赶超计划”“硒引工程”科创品牌。聚焦重点产业稳链、补链、强链关键科技需求,强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恩施硒茶提质增效集成技术及装备能力提升、恩施地方茶树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及产业化应用研究;支持道地药材的选育加工与病虫害防治、医疗器械及材料的研发与应用研究;支持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农业、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应用研究;加快突破页岩气高效勘探及绿色智能开发技术和设备研发。(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经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发改委、州卫生健康委、州政务局、州硒资源中心、州文旅局、州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强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积极融入全省以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供应链体系建设,建好科技创新供应链“天网”平台恩施专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入驻率不低于90%,年均收集技术、金融、人才、场景等需求信息不低于200条。推动恩施科创供应链平台公司建设,做好“地网”体系搭建及后期运营管理,有效统筹创新要素,引导创新资源与产业需求高效精准对接。充分发挥“1+8+N”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作用,每年组织3场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举办科技成果拍卖会,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占GDP比重达到6%以上。实施科创企业强基专项行动,到2026年,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500家,新增“瞪羚企业”30家以上。(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委人才办、州发改委、州经信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市场监管局、恩施金融监管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快构建特色现代产业体系。
4.改造升级传统产业。推动高端化改造,加快发展精制茶、茶饮料、硒食品、白酒和矿泉水等细分产业,深入实施技改升级专项行动,每年实施技改项目不少于100个。推动绿色化升级,加快发展钙基新材料精深加工产业、延伸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强化绿色示范引领,力争3年内创建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10家。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融合应用,围绕供应链体系建设,梯次培育企业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持续开展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引导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和5G数字技术实施数字化改造,力争3年内省级及以上5G全连接工厂达到10家,争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牵头单位:州经信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硒资源中心、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州政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积极对接全省“51020”现代产业体系,立足全州优势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发展以新型烟草为重点的现代烟草产业,推进现代烟草产业园建设,加快发展烟草废弃物烟碱提取产业,支持和诺生物打造烟碱提取细分领域头部企业,力争新型烟草产值年均增速达到20%。推动以皇恩烨为龙头的新能源电池产业链布局,打造全省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重要的负极材料供应基地。积极融入全省光电子信息产业,推动“恩高宣”一体发展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智能终端等电子信息制造业,构建配套完备、优势突出、特色明显的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基地,力争电子信息产业产值年均增速达到12%。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新产品开发、新模式探索、新机械研发,加大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加快发展以现代中医药为重点的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中药提取物等。到2026年,力争全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州经信局;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农业农村局、州烟草专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积极谋划未来产业。以未来能源、未来材料、未来制造为主攻方向,以项目谋划带动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围绕页岩气、氢能等布局,加快利川、咸丰页岩气开发利用,谋划氢能研发制造项目。推进氢能与新型储能工程,加快新型储能全链条商业化应用。推进利川市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建设,辐射带动全州人工智能产业布局,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发展,谋划建设智能制造项目。(牵头单位:州经信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政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7.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径。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提质增效十大行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长江干流恩施段水质稳定在Ⅱ类及以上。实施平阳坝消落区治理工程,确保岸坡稳定,改善消落区环境。系统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积极融入三峡(坝区)统筹发展与安全综合试验区建设。(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州水利湖泊局、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州发改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8.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推动化工、建材(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实施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引导工业行业推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设计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创建。大力推进“公转铁”“散改集”货运服务,开通恩施至宁波港铁海联运专列,推动铁路、公路、海运等多种交通方式融合。持续优化用地结构,落实“亩产论英雄”机制,不断提升用地效率。(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经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9.健全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健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机制,积极开展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等市场化交易。提升产业循环化水平,推进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有序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鼓励新能源开发、清洁能源应用,推进页岩气勘探开发。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大力发展林业碳汇。(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经信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州林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推进协作共建。
10.强化对口帮扶协作。用好中直部门定点帮扶、杭恩对口合作、汉恩对口帮扶机遇,依托北京、杭州、武汉科技和产业优势,探索共建协作产业园(区)。因地制宜发展“飞地”或“反向飞地”经济。积极争取在杭州、武汉建立产业孵化基地,引导企业发展“科创飞地”。发挥双方国资国企优势,推动在科技研发、特色产业等领域深度合作。(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经信局、州科技局、州政府国资委,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1.促进市场主体合作共建。推动国企平台通过并购重组、资产注入、股权置换等方式吸引带动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支撑重点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央企落地布局,推动清洁能源、生物医药、新型建材等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恩施州共建产业科创平台,支持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鼓励和引导本土企业积极对外交流合作。(牵头单位:州政府国资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局、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强化人才队伍保障。
12.加强科技人才引育。利用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星创天地等平台,引导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积极发挥在技术需求征集、科技成果转化对接等方面服务效能。继续实施“启航专项”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培养青年科研人才团队。以培养人的创造力为导向,开展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优化高校学科设置,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专业特色学院。持续强化科技人才交流,定期组织与武汉、杭州两地科研人员交流学习。(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委人才办、州教育局、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恩施学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3.营造人才成长良好环境。加大创新创业业绩、成果等在职称评审、岗位竞聘中的权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对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的科技创新人才,事业单位没有空岗的采取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继续实施“人才津贴”项目,切实落实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配偶就业、政策性住房购买优先等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委人才办、州科技局、州经信局、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恩施学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4.加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奖励。对企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依据相关规定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持续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在湖北民族大学、州农科院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实现州内科研院所全覆盖。(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委人才办、州财政局、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恩施学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州农科院,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15.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积极服务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入推动宜荆荆都市圈市场监管领域一体化建设,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清理,实施有关典型案例通报约谈机制。持续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配置效率。构建数据资源汇聚治理、数据要素运营和交易、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等体系,推动数据要素赋能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政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州人社局、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6.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深入实施市场化营商环境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信用恩施”建设、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政策体系强基等“六大行动”。深入推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十大行动”,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创新创业,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广应用恩施州“惠民利企政策一点通”平台,完善政企常态化对接沟通、惠企政策直达快享等机制。大力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平台公司设立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培育、科技创新投入、重大技术改造等。鼓励企业运用各类债券融资工具发债融资。建立完善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融资对接机制。(牵头单位:州营商办;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政务局、州经信局、州政府国资委、州财政局、人民银行恩施州分行,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7.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抢抓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机遇,主动对接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武汉都市圈,强化杭恩对口交流合作。完善航空口岸功能和配套政策,推进通关便利化。畅通恩施至宁波铁海联运物流通道,加快建设长江巴东港客货运码头。谋划建设保税物流中心,打造开放物流网络和跨境邮递体系。引进国内知名跨境电商平台,打造区域性跨境电子商务聚集中心。大力发展会展经济,高规格举办硒博会暨硒科技创新发展大会、茶业科技年会等,扩大对外影响力。积极发展一批国际友好城市,加强国际经贸合作、生态合作、产业合作。(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州铁路办、州农业农村局、州硒资源中心、州文旅局、恩施机场公司、恩施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为加强统筹协调,州人民政府成立恩施州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各县市、州直相关单位要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政策,制定具体落实措施,针对性谋划储备项目,加快发展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州直相关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对行动方案动态监测、评估、督导,推广先进经验、解决堵点卡点,推动方案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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