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1459538/2025-2347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恩施州政办发〔2025〕16号
发文日期 2025年06月12日 效力状态 有效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修编)(2024—2030年)》的通知

发文单位: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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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恩施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恩施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修编)(2024—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恩施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修编)(2024—2030年)

前  言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为“千年大计”,党的二十大强调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谋划,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载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省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生态立省”重要战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深化生态省建设,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强调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美丽湖北建设。

恩施州位于武陵山腹地,资源禀赋独特,生态环境优良,生态地位突出。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2016年,州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5—2022)》。2019年,恩施州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新时期,为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依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环办生态〔2024〕4号)等文件要求,组织编制了《恩施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修编)(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全州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工作的行动指南。

目  录

第一章 建设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二、存在问题

三、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四、规划目标

五、建设指标

第三章 规划重点任务

一、目标责任体系建设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三、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五、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第四章 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一、工程内容与投资估算

二、效益分析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严格监督考核

三、强化资金统筹

四、加快科技创新

五、推进全民参与

第一章  建设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一)区域特征。

1.生态地位突出。恩施州地处鄂西边陲、武陵腹地,自古被誉为“川蜀咽喉、荆楚屏障”,是长江入鄂第一站和清江的发源地,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武陵山生物多样性及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和三峡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占国土面积的52.37%,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居全省首位。拥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个国家级自然公园,是维护全国生态安全稳定的重要屏障。

2.自然资源富集。恩施州硒资源丰富,境内硒矿蕴藏量居世界第一,被誉为“世界硒都”。药用动植物资源种类丰富,品种多达2300余种,是全国重要商品药材基地和全省中药材主产区,有“华中药库”美誉。森林资源富集,森林覆盖率67.79%,远高于全国(24.02%)和全省平均水平(42.45%),有“鄂西林海”美誉。能源储备丰富,拥有全省唯一的常规天然气田,页岩气地质资源量达4.5万亿方,占全省的三分之一。

3.文旅资源得天独厚。恩施州文化底蕴深厚,有世界文化遗产唐崖土司城址、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恩施玉露制作技艺。红色资源丰富,绝大部分地区属于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旅游资源富集,有3个5A级旅游景区和23个4A级旅游景区,与张家界、长江三峡构成了中国黄金旅游线上的“金三角”。

(二)工作成效。

1.目标责任有效落实。建立州、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制”的大生态建设领导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等工作。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将大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督查督办范围和县(市)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制定《恩施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恩施州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措施》,明确党委、政府、部门政治责任。印发《恩施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恩施州大生态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果巩固提升。在全省率先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严格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2021—2023年共查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线索51件。

2.生态安全保障有力。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持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环境质量指标保持全省领先。2023年全州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6.8%,PM2.5浓度均值达24微克/立方米,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州城恩施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5年位列全省国考城市首位。25个国控、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2020—2022年全州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连续3年进入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前30位,全省唯一;清江获评全国“最美家乡河”。全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4%,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质量指数保持在72以上,居全省第2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及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环境基础设施日益完备,所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基本建立,全州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5年获评省级考核优秀等次,生态省建设考核多次荣获优秀等次,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恩施市、巴东县、咸丰县、鹤峰县、宣恩县、建始县等6个县市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天然氧吧州”等称号。

3.生态经济体系初步形成。三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由2018年的19∶34∶47调整为2023年的18∶24∶58,初步构建了生态旅游康养、清洁能源、富硒产业、生物医药、绿色新兴产业五大产业集群。2023年实现旅游综合收入625亿元,同比增长42.7%;清洁能源总装机突破480万千瓦,年综合产值达90亿元;硒产业综合总产值935亿元,位居全国硒产业发展城市第1;生物医药产业综合产值达到245亿元,较2021年提升32.04%;绿色新兴产业综合产值达到512亿元。“茶烟菜药果畜粮蜂”八大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突破900亿元,茶叶、烟叶、高山蔬菜、中药材、马铃薯种植规模均居全省第1,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州。品牌建设成效明显,认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747个,均居全省第1;“恩施土豆”入选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案例,“利川红”获评巴拿马万国博览会“特等金奖”,“恩施玉露”传统制茶技艺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2023年全州万元GDP能耗、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7.86%、12.36%。

4.生态文化有效推广。持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全州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6项,“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被批准为全省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不断提升,2023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8.46平方米,实现全州八县市省级园林城市全覆盖,恩施市、利川市、巴东县成功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积极推进绿色出行,探索“绿色公交+旅游”出行新模式,全州新能源公交占比96%。

5.生态制度日益完善。加强山水立法,颁布实施《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生产化学投入品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强与湖南省湘西州合作,制定《酉水河保护条例》,协同保护酉水河。加强与宜昌、荆州、荆门协作,出台《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率先在国内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探索跨区域协同立法。出台《恩施州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奖励办法》,对获得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县市分别予以2000万元、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奖励标准全省最高。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坚定不移实施长江、清江十年禁渔。在全省率先建立跨市(州)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与宜昌市、荆州市和荆门市联合建立宜荆荆都市圈生态环境联保共治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建立全州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标准体系和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机制。

二、存在问题

(一)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

大气环境质量出现轻微反弹,2023年全州PM2.5、PM10年平均浓度略微上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比率略微下降,近三年来首次出现重污染天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地下水环境监管手段不足。城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各县市老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混接错接、净污混收、雨污混排等问题未完全解决,生活污水收集率较低,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规模占比不足60%。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为34.7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2.05%)。

(二)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任务艰巨。

森林质量等级不高,全州成熟林所占比例仅为4.92%,幼龄林地占比高达51.23%。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较重,现存石漠化面积和水土流失面积分别占全省面积的21.88%和22.69%。全州待修复治理矿山383家,矿山生态修复任务艰巨。

(三)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有待提升。

生态价值挖掘转化不够,产品附加值相对较低,生态产业化规模较小。能源结构转型压力大,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超过70%,清洁能源整体开发利用难度较高。交通运输结构亟待优化,全州尚有2个县未通铁路,公路货运量占全州货运总量的超过90%。

(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生态产品价值量化难,“两山”转化机制不完善、人才支撑力弱。生态文明建设缺少财政资金激励。环境权益交易制度有待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工作需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州无纳入国家碳市场履约企业,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亟需加强,“空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生态环保大数据平台尚未形成。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机遇与挑战

(一)主要机遇。

1.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恩施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六次考察湖北,高度关切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出新的要求。这些新目标新要求不仅擘画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蓝图,也为恩施州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有力遵循。

2.多重战略叠加,为恩施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难得良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国家对民族地区的政策倾斜将进一步加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宜荆荆都市圈,辐射带动“宜荆荆恩”城市群发展,支持恩施州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与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湖北省域战略规划》的发布,建立了“左右叠加、上下贯通”多规合一的省域规划体系,实现全省发展一盘棋,对恩施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带来更多的支持。

3.州委、州政府全力推进,为恩施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大引擎。恩施州委、州政府围绕“生态立州”战略,全州先后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州委八届九次全体会议强调,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扛牢生态保护责任,拓宽“两山”转化路径,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为巩固提升恩施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果提供了强大支撑。

(二)面临的挑战。

恩施州生态资源丰富,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生态经济价值面临诸多瓶颈,生态经济体系层次不高。全州生态环境质量较好,生态加工业、旅游业等低污染物排放产业占主导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边际成本将不断提高,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与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的双重目标面临较大挑战。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锚定“加快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目标定位,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抓实“土、硒、茶、凉、绿”五大优势,深入推进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制度五大体系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巩固恩施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果,努力在践行“两山”理念上立标杆、做示范。

二、规划原则

(一)绿色引领、生态优先。

绿色是恩施州的底色,生态是恩施州的生命,要坚持“生态立州”发展总纲,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定位要求,守好全省生态安全“西南门”,维护全省及更大范围的生态安全。

(二)人民至上、生态惠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要求最迫切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系统推进、突出特色。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制度等工作,突出地域特色,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切实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倡导公众积极参与,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治体系,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强大合力。

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恩施州全域,包括恩施、利川2个县级市,建始、巴东、宣恩、咸丰、来凤、鹤峰6个县,国土面积24060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期限为2024—2030年。

四、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2024—2027年,巩固发展阶段):到2027年,目标责任全面落实、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经济不断发展、生态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生态文明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远期目标(2028—2030年,示范引领阶段):到2030年,目标责任体系和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健全、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经济全面发展、生态文化繁荣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指标稳中有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五、建设指标

《规划》指标依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环办生态〔2024〕4号),结合恩施州实际,建立恩施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共32项考核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27项、参考性指标5项。

表1  恩施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表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23年现状值

达标情况

目标值

责任单位

2027年

2030年

目标责任

(一)

目标责任落实

1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20

28.8

达标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州政府办公室

2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

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

建立

建立

达标

建立

健全

州纪委监委机关

3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

离任审计

-

开展

开展

达标

开展

开展

州审计局

生态安全

(二)环境质量改善

4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90或持续提高

目标:州城不低于95.3%。

实际情况:州城为94.5%。

未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90。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90。

州生态环境局

PM2.5浓度

μg/m³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25或持续下降

目标:州城不高于28.2μg/m³。

实际情况:州城为28.1μg/m³。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持续下降。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持续下降。

州生态环境局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23年现状值

达标情况

目标值

责任单位

2027年

2030年

生态安全

(二)环境质量改善

5

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

Ⅲ类水体比例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有所改善

目标:100%。

实际情况:100%。

达标

100

100

州生态环境局

地下水国控点位

V类水比例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25或持续改善

20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25。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25。

州生态环境局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目标:100%。

实际情况:100%。

达标

100

100

州生态环境局

6

城乡环境治理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70

32.07

未达标

≥70

≥70

州住更局

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

黑臭水体消除率

%

100

恩施市玉龙河、高井河目前取得明显整治效果,预计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销号。

未达标

100

100

州住更局

较大面积农村

黑臭水体整治率

%

100

100

达标

100

100

州生态环境局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35

35.02

达标

≥35

≥35

州住更局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

≥85

96.4

达标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州生态环境局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23年现状值

达标情况

目标值

责任单位

2027年

2030年

生态安全

(三)

生态质量提升

7

区域生态保护监管

生态质量指数(EQI)

-

△EQI>-1

0.22

达标

△EQI>-1

△EQI>-1

州生态环境局

生态保护红线

-

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9870.84平方公里,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达标

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州资源建设局

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重点问题

整改率

%

100

100

达标

100

100

州生态环境局

生物多样性调查

-

开展

巴东县完成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观测评估试点工作,来凤县正在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

达标

持续开展

全面完成

州生态环境局

8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森林覆盖率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67.79%

达标

持续改善

持续改善(达到68%以上)。

州林业局

(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9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3

94.1

达标

94.3

95

州农业农村局

州生态环境局

10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达标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州生态环境局

州资源建设局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23年现状值

达标情况

目标值

责任单位

2027年

2030年

生态安全

(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11

外来物种入侵防控

-

有效开展

恩施州开展了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确认共发现有林业外来入侵物种17种;全面启动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发现农业外来入侵物种183种。

达标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州林业局

州农业农村局

12

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管理机制

-

建立

建立

达标

建立

健全

州生态环境局

生态经济

(五)节能减排降碳增效

13

非化石能源

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25或持续提高

27.1

达标

≥25

≥25

州发改委

14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

能耗降低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目标:“十四五”累计下降14%。

实际情况:2021—2023年累计下降7.86%,已达到时序进度。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持续下降。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持续下降。

州发改委

1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

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目标:“十四五”累计下降19%。

实际情况:2021—2023年累计下降17.3%,已达到时序进度。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州生态环境局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23年现状值

达标情况

目标值

责任单位

2027年

2030年

生态经济

(五)节能减排降碳增效

16

全国碳排放权

交易市场履约完成率

%

100

恩施州暂无纳入国家碳市场履约企业。

达标

100%

100%

州生态环境局

17

主要污染物排放

重点工程减排量

t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目标:2021—2023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三年分别累计减排480吨、360吨。“十四五”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累计减排5600吨、210吨。

实际情况:2021—2023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累计减排量分别为1961.65吨、360吨、2725.92吨、439.54吨。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州生态环境局

(六)资源节约集约

1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

利用率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65.21%

达标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州生态环境局

19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

用水量下降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十四五”目标为2025年比2020年下降16%。2023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为36.6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12.36%,达到时序进度。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州水利湖泊局

20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

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5.83%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州资源建设局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23年现状值

达标情况

目标值

责任单位

2027年

2030年

生态文化

(七)

全民共建共享

21

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

满意程度

%

≥90

98.76

达标

保持稳定或持续提升

保持稳定或持续提升

州生态环境局

22

绿色出行比例

%

≥70

91.75

达标

保持稳定或持续提升

保持稳定或持续提升

州交通运输局

23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100

90

未达标

100

100

州资源建设局

24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12

18.46

达标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州住更局

生态文明制度

(八)

体制机制保障

25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100

100

达标

100

100

州生态环境局

26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

建立

建立

达标

建立

健全

州生态环境局

27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

案件线索启动率100%,且案件结案率≥75%。

案件线索启动率100%,案件结案率92.5%

达标

案件线索启动率100%,且案件结案率≥75%。

案件线索启动率100%,且案件结案率≥75%。

州生态环境局

参考性指标

1

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管控)率

%

中西部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东部地区:≥60;中西部其他地区、东北地区:≥30。

34.78(中部其他地区)

达标

持续提高

持续提高

州生态环境局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23年现状值

达标情况

目标值

责任单位

2027年

2030年

参考性指标

2

河湖岸线保护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州水利湖泊局

3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

%

持续下降

0

达标

持续下降

持续下降

州生态环境局

4

绿色食品、

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

持续提高

41.8万亩

达标

持续提高

持续提高

州农业农村局

5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

建立

建立

达标

建立

建立

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等

第三章  规划重点任务

一、目标责任体系建设

(一)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等制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环保督察制度的衔接,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达20%以上。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污染源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二)严格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湖北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规定》《湖北省贯彻〈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三)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结合恩施州的主体功能定位、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针对不同类别自然资源资产和重要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分别确定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开展州、县两级联合审计,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市资源环境审计的跟踪力度,统筹推进审计项目质量建设。推进资源环境审计信息化建设,提升大数据审计工作水平,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严格落实《恩施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对本领域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责。深化运用清单管理、调度分析、跟踪督办等问题整改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严肃追责问责,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扎实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1.锚固“两江两区三屏障”的生态安全格局。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加强清江等重点河流水库的生态保护。着力抓好长江三峡库区水土保持、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与水土保持两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修复。以武陵山、齐岳山、巫山山脉为重点,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2.完善由中心、副中心、县城和重点镇构成的城镇空间格局。恩施市中心城区、恩施高新区、宣恩县城组成州域中心,大力实施“强州城”战略,全面提升城市集聚能力和治理水平,增强人口吸引力,提升城市能级。利川城区与凉雾乡、元堡乡组成州域副中心,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增强综合承载力,引领西部区域发展。建始县城、巴东县城、咸丰县城、来凤县城和鹤峰县城5个县城,加强与州域中心、副中心以及州外毗邻地区的互动发展,打造联系州域内外的重要门户和开放平台,提高县城服务水平。恩施市白杨坪镇、芭蕉侗族乡,利川市谋道镇、团堡镇,建始县高坪镇、花坪镇等15个重点乡镇,发挥综合性城乡服务功能,辐射带动周边镇村发展。

3.优化“茶、菜、果、畜、粮、蜂”等特色农业产业布局。按照品牌引领、抱团发展思路,优化“恩施玉露”、“利川红”、鹤峰茶、伍家台贡茶等板块布局。以大山顶、齐岳山、绿葱坡、中营等板块为重点,发展高山蔬菜;在二高山及以下地区发展钢架大棚、智能温室大棚、智能温室设施蔬菜。推动形成长江流域巴东甜橙椪柑带、清江流域宽皮柑桔带、酉水流域柚类带,恩黔高速砂梨线、沪渝高速砂梨线,建始、咸丰猕猴桃片,城镇近郊时令水果区的水果产业布局。以318、209国道沿线和鹤峰、咸丰东南养殖片区为重点打造生猪养殖带,以二高山地区为主打造恩施黄牛养殖基地,以清江流域沿线、三峡库区适养区为主打造肉羊养殖基地,以恩施市、建始县、利川市、咸丰县、来凤县和宣恩县适养区为主打造禽类养殖基地。以专业乡镇为抓手,在海拔1200米以上高山地区、800至1200米二高山地区和800米以下低山地区分别建立脱毒种薯及优质商品薯繁育基地、中早熟商品薯及加工原料薯基地和早熟鲜食商品薯基地。以鹤峰县、来凤县、咸丰县、巴东县、宣恩县为主要发展区域,把恩施州建成华中地区重要的蜂产业基地和种蜂繁育基地。

4.严格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科学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工作,因地制宜实施“一单元一策略”的精细化管理,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功能维护,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其他区域保持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二)加强区域生态保护监管。

1.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严守9870.84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州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推动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和成效评估,加强生态环境监督。

2.强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与监管。加快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大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峡谷腾龙洞世界地质公园、宣恩贡水河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力度。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空间范围落地和勘界立标落界,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修编。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重点问题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推进自然保护地信息化管理和资源监测体系建设,有序推进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涉林问题整改。

(三)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1.加强大气和噪声污染治理。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高效推进水泥、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和绩效提级。通过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等方式,开展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涂料制造等涉气企业综合治理。推动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巩固提升包装印刷、汽车维修、油品运销等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成效,强化VOCs治理设施监管。深化重点行业工业窑炉专项治理。

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污染控制装置造假、尾气排放不达标、检验维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逐步淘汰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推进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修治理闭环联网运行,持续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入户抽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严格落实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管理要求。

强化面源污染防治。严控城市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扬尘污染。强化秸秆露天禁烧、禁鞭管控,加大餐饮油烟、恶臭异味治理力度。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硝氨逃逸防控。

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积极与宜昌市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环保、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共享和公开、联合预警、联合应急响应等具体措施。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健全完善“州环委会统筹、部门协作、县级实施、企业落实”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体系。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运输。

推进噪声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噪声污染防治行动,严格建设项目噪声管理,以广场舞噪声、KTV等社会经营场所为重点,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监管,以快速路噪声扰民为重点加强交通运输噪声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噪声问题。推进声功能区自动监测及噪声监管系统建设,开展声功能区划评估。

2.加强流域综合治理。提升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治理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百吨千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车坝河水库、喻家河水库、官千水库等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州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加快恩施市、利川市、巴东县等城镇备用水源地建设,开展备用水源应急切换演练。加快推进钟坝河、岩板河、洞长湾等水源水库建设。

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深入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推进清江流域联防联控联治,确保省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切实开展郁江、酉水、太阳河、老虎洞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清江、郁江、溇水、酉水等岸线治理和生态修复,持续开展长江(巴东段)、清江沿线港口岸线资源清理,巩固非法码头、河道非法采砂治理工作成效。

加快推进小流域治理。强力推进源头治污、联动治河、全民治水,完成带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省级试点,全面复制推广试点经验。同步推进7个州级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建设,后续梯次推进其他18个小流域综合治理,探索推广山区流域综合治理新路径。加快构建土地分区分类利用体系、绿色基础设施体系、开发建设管控体系、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加强水污染治理。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建立排污口台账及问题清单,编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巩固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加快推进三峡水库、阿蓬江、酉水、溇水等重点流域和其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不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补齐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短板,持续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

强化水生态修复。探索开展三峡库区巴东县消落区生态修复,逐步恢复长江岸线生态功能。加强清江、郁江上游水源涵养生态修复,营造河流沿岸防护林和缓冲带。加强清江流域干支流控制性水利水电工程联合调度和生态流量监测,通过水库、小水电等生态调度,保障清江、忠建河、酉水、溇水等重点河流生态水量需求。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强化清江省级美丽河湖示范引领。

3.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依法推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持续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强化安全利用类耕地的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控。加快推动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负面清单“一张图”管理,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

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完成“一企一库”(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两场两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强化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探索地下水治理修复模式。

4.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存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降低贮存量。开展建筑垃圾“乱堆、乱放、乱弃”专项整治,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利用,加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

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完成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等工作任务。推进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养殖区等重点区域新污染物环境本底值调查监测。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

(四)加强城乡环境治理。

1.提升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水平。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新建城区、工业园区等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率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全面开展污水管网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设施老化、能力不足、管道渗漏、雨污混接、功能及结构性缺陷等问题,推进污水管网提升改造。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加强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压减污泥填埋规模,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设施运行维护,推广实施“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

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接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以及因生活污水引起的农村黑臭水体所在村等“六类”重点村庄生活污水。分类确定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对靠近城镇且具备纳管条件的村庄,将生活污水就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对距离城镇污水处理厂较远且环境敏感的区域,建设集中或分散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对居住分散、环境容量大的偏远村庄,以及规划纳入拆迁、搬转等的村民小组所在地,实施生活污水管控,结合卫生厕所改造,在化粪池出水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的基础上,就近就地消纳。开展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模式处理生活污水试点,推动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人工湿地、生态塘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的无动力生态处理技术,防止因建设和运维成本过高导致设施难以维持稳定运行。

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水平。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合理布局建设收集点、收集站、中转压缩站等设施,健全收集运输网络。补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加快推进利川市、来凤县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鼓励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或就近处理等模式,推动设施覆盖范围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稳妥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提升现有填埋设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强填埋气回收。严格落实生活垃圾焚烧厂“装、树、联”要求,加强对焚烧飞灰处置、填埋设施渗滤液处理的全过程监管。

2.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严格管控农业化学投入品,开展全域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秸秆饲料化、能源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综合利用,开展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培育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打造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新业态。强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机械化处理水平。推进有机肥加工厂和沼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建设,重点推广粪污能源化利用、粪便堆肥利用、粪水肥料化利用等多种资源化利用模式,不断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全面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进养殖尾水治理。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有序、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狠抓污水、垃圾、畜禽粪污、农业面源和内源污染治理,以点带面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采用小型、分散的无害化处理方式,推进乡村生活垃圾处理。改善农村公共环境,实施林相改造,推进山地森林化、农田林网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实现村庄绿化美化。

(五)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1.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两江(长江三峡库区、清江流域)三屏(巫山、武陵山、齐岳山)”生态保护修复总体布局。统筹推进清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鄂西南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工程,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2.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全面推进林长制,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快建设长江、清江绿色生态廊道,进一步筑牢长江中上游森林生态屏障。严格保护天然林和公益林,推进沿江防护林和农田林网建设,精准实施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稳步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严格落实《恩施州山体保护条例》,加强城市规划区内的山体保护。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源疫病监测。到2030年,全州森林覆盖率达到68%以上。

3.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重点保护宣恩贡水河国家湿地公园、咸丰忠建河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咸丰二仙岩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三个重要湿地以及朝阳寺水库、江坪河水库、洞坪水库、水布垭水库等重要湿地,大力推进忠建河、酉水、溇水河、沿渡河、清江等河流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加大人工湿地建设和保护力度。持续开展高山草甸及泥炭藓沼泽湿地修复、高山退耕还湿、湿地资源监测保护、湿地资源破坏问题排查整改等工作。到2030年,湿地保护率提高至82%以上。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大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快完成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调查,推动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加强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大对中华秋沙鸭、小天鹅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栖息地保护力度,做好金丝猴、珙桐、红豆杉等珍稀濒危物种救护工作。加大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八大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神农架国家公园之间生物迁徙通道修复,拆除县域边界上的阻拦设施,促进地区间生物物种交流。切实推进清江中上游种质保护区、忠建河大鲵生态迁徙廊道修复。实施古树名木抢救复壮,推进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长江、清江十年禁渔,统筹实施增殖放流。全面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

5.加强矿山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完成长江干支流两岸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加强全州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按照“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宜耕则耕”原则对历史遗留矿山进行修复治理。对在产矿山实行“边生产边修复”治理措施,确保在产矿山不对周边地质生态环境造成新的破坏。加强源头管控,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6.强化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重点加强巴东县、恩施市、利川市水土流失问题治理,确保强烈、极强烈、剧烈等级的水土流失区域得到有效治理,减少因水土流失带来的后续生态问题。加强长江流域、清江流域及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设施周边的水土流失问题治理,建立岸边生态保护带,进一步提高区域植被覆盖度。积极开展水土保持专项调查。到2030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0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74%以上。

(六)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1.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严厉打击和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医疗废物监管,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和利用体系。

2.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协同推进外来入侵物种和有害生物联防联控,加强外来物种风险评估体系建设。推动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数据共享,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等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加强加拿大一枝黄花、松材线虫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力度。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推进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源疫病防控等管理设施标准化建设。加强生物技术及其产品的环境风险管控,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

3.严防地质灾害。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遥感监测预警,常态化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建立乡(镇)、村、国土资源所、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协同管理的“四位一体”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动态清单,完善恩施州群测群防监测网络与监测体系,对254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323个山洪灾害重点村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口集聚区安全防护,重点对影响库区、公路、矿山及人员密集区域安全的195处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对132处威胁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

4.严格核与辐射监管。完善辐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辐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加强辐射环境应急监测装备建设,不断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实现辐射源安全监控,预防核与辐射污染事故发生。

5.持续提升风险防控水平。针对重点区域、流域和涉危涉重企业、尾矿库,持续开展生态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推动实施分类分级管控。大力推进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健全流域上下游突发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以及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适时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大项目环境与健康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

(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1.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积极推动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强化对甲烷、氧化亚氮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建立县市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配套制度。深入推进林业碳汇行动,支持建始县、咸丰县、鹤峰县等县市积极申报创建林业碳汇试点县,在恩施市国有大山顶林场等地探索林业碳汇开发路径。加快推进恩施市洞下槽村省级近零碳社区试点示范建设。大力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聚焦光伏、沼气发电等场景,创新开发碳普惠方法学和碳普惠金融产品,丰富碳普惠场景应用。

2.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完善气候变化观测系统,强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精准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提升三峡库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评估能力,加强气候变化风险管理。统筹适应气候变化和水资源管理、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自然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农业、能源和交通等领域和经济社会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水平。

三、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一)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1.坚持一核发展。以恩施高新区为龙头,聚力发展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硒产品精深加工、现代烟草、新型建材等产业。支持恩施高新区建设国家级高新区,增强承载高端要素、绿色产业、先进功能的能力,建成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打造州域经济重要增长极。鼓励八县市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探索“飞地经济”模式,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2.强化多点支撑。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坚持块状组团、扇面发展,全方位融入国家、省区域发展布局。以利川市、巴东县等六县市县城、开发区或工业园为载体,差异化发展特色产业,形成多点支撑格局。

3.推进全域协同。坚持点面结合、多点发力,做实全州“一盘棋”,支持各县市突破性发展县域经济,推动“一县一品”“一业一品”,推进富硒农业、中药材种植、生态旅游康养全域协同特色发展,打造一批特色鲜明、集中度高、关联性强的块状产业集群。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

1.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推动建材、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引导工业行业推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创建。推动高端化改造,加快发展精制茶、茶饮料、硒食品、白酒和矿泉水等细分产业,深入实施技改升级专项行动。推动恩施高新区建成一批专业实力强、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绿色新兴产业园区和生产基地。重点支持立讯精密、达翔技术等一批绿色新兴产业龙头企业扩能增效﹐着力打造百亿级领航企业和一批十亿级龙头企业。

2.推动清洁能源产业扩容。积极推进鄂西风光水储一体化建设,有序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加快形成安全、稳定、经济、高效的清洁能源产业体系。加快利川市、咸丰市等区块页岩气产能建设,积极与宜昌市、荆州市合作开展页岩气勘探开发,合力打造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在西北部、北部齐岳山至巫山风带以及中部武陵山系风带等资源优势区,加快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规模化集中高效开发利用。按需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强抽水蓄能与风电、光伏、水电等配套协同。在恩施市、宣恩县、来凤县等地开展地热资源调查评价,积极探索地热能开发利用。在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热负荷需求集中的地区,探索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鼓励生物质直燃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

3.加快发展生态旅游康养产业。发挥恩施大峡谷—腾龙洞世界地质公园的品牌引领作用,提升恩施大峡谷、利川腾龙洞、鹤峰屏山峡谷等景区品牌影响力。加强清江流域旅游资源统筹开发,提升恩施大清江、利川龙船水乡和佛宝山、建始地心谷和野三峡等核心景区品质,构建“一线串珠”发展格局。用好“天然氧吧州”金字招牌,有序发展避暑康养、中医康养、森林康养、温泉康养。加快建设恩施铜盆水、建始长岭岗等森林康养旅游基地,稳步开发恩施小龙潭、利川忠路、来凤三胡等温泉康养基地。推进体旅融合,开发和提升恩施大峡谷低空飞行、利川山地马拉松、建始花坪飞拉达攀岩、巴东绿葱坡滑雪等体育旅游产品,打造全国户外运动示范区。深化文旅融合,着力打造文旅优势产品,推动苏马荡、野三关、绿葱坡、坪坝营、花硒谷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始蝶舞清江、宣恩彭家寨、鹤峰屏山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打造龙船水乡精品演艺。推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创新美丽田园、农耕体验、魅力乡居等产品体系。加强文创产品研发,打造“恩施新八宝”等旅游商品、西兰卡普等文创产品。深化“直尕思得·恩施要得”文旅形象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州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

4.打造绿色低碳农业产业链。持续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创建成果,深入推进乡镇网格化监管,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强化日常巡查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完善供应链平台,打造具有一定区域辐射力的绿色有机食品集散中心。加强品牌建设,构建“1+8+N”的品牌体系,将“恩施硒茶”“恩施玉露”“利川红”“恩施土豆”“来凤藤茶”等打造成全国知名品牌。积极探索“绿色生态、循环高效、种养融合、近零排放”发展模式。推广“中稻—油菜”绿色高产高效生产模式和“马铃薯—玉米—大豆”复合种植模式。以咸丰县彭家沟村为示范标杆,建设一批生态养殖场。制定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推广绿色种养技术规程,加强农业清洁化生产加工。打造一批应用减排固碳技术和节能装备的绿色低碳标杆企业,培育一批开展绿色技能培训、推广绿色生产技术的示范合作社、生态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

5.打造富硒大产业体系。打造以富硒农业为支撑,以硒蛋白产业化为突破,以硒康养为延伸的综合产业体系,稳固恩施州全国富硒产业发展“排头兵”地位。以茶叶、畜禽、果蔬、粮油为重点,做大做强富硒特色品牌。以传统硒食品、硒功能产品、富硒医药产品加工等为重点,打造硒功能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加快硒旅融合发展,深度挖掘市场潜力,增强硒资源和硒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以州域公用品牌—恩施硒物为引领、区域公用品牌为支撑、企业品牌为重点的富硒产业品牌体系,统筹推进富硒产品品牌创建。全方位推动“品牌出山”,打造硒博会会展品牌。加大“硒与健康”研究力度,完成硒蛋白国家食品营养强化剂标准的修订,推进堇叶碎米荠知识产权保护。2030年,硒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660亿元。

6.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中药材最适宜区域集中发展黄连、大黄、玄参、独活、黄精、藤茶等中药材品种,建设标准化、规模化中药材核心基地群,推进“华中药库·恩施药材”品牌建设,打造国家级道地药材主产区。积极打造全州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加快推进恩施高新区建设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恩施生物产业园。恩施市聚力发展现代中药、化学原料药和医疗器械等,建设武陵山区生物医药新质生产力先行示范区。宣恩县聚焦现代中药,建设高品质配方颗粒研发生产基地。以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来凤县、咸丰县、鹤峰县等六县市产业园区为依托发展生物医药产业。聚焦现代中药、化学药等重点领域,优先发展现代医药制造产业。支持土家医、苗医等民族医药创新发展,推动中医医疗和健康养生融合,积极拓展高端养生市场。

7.推进绿色新兴产业发展。围绕数字经济、电子信息、新型建材与新材料、现代烟草等领域,建成一批绿色新兴产业园区。积极培育以大数据、软件服务、智能制造、数字旅游、数字农业等为支撑的数字产业体系,打造武陵山区数字经济产业高地。加快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智能终端等电子信息制造业。加强基本烟田保护和美丽烟区建设,巩固提升雪茄、白肋烟等产业在全国的优势地位,推进现代烟草产业稳步扩能高质量发展。

(三)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1.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发展,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扩大非化石能源消费途径和比重。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促进建材、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商业等重点领域和公共机构、数字基础设施等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级。

2.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加大农业节水力度,推进实施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来凤县及鹤峰县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深入开展工业节水,提高重复用水利用率,加强用水大户监督管理。加强生活和服务业节水,加强乡镇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节水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广使用乡镇生活节水器具。提高乡镇排水、防涝、雨水收集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增强全民节水意识。

3.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县域经济、各类开发区和工业企业为重点,持续实施“亩产论英雄”,对土地资源持续实行总量锁定、增量递减、流量增效、存量优化、质量提高“五量管控”,持续开展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全覆盖、工业用地容积率提升、工业经济密度提升、存量土地优化、低效用地再开发、“净地”供应攻坚、土地利用全程监管等七大提升行动,促进全州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严格用地标准管控,严禁向高污染、产能过剩和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高耗能项目供地。

4.加强废旧物资资源化利用。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络“两网融合”,开发利用“城市矿产”。推进城市园林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研发再制造和再利用产品,鼓励纺织品、汽车轮胎等废旧物品回收利用,提升锅炉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促进光伏组件、动力电池、快递包装等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进宣恩县循环经济产业园高质量发展。

(四)加快运输结构调整。

1.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完善铁路、公路、水运网络,优化运力结构。推进公铁联运,提升宜万铁路货运输送能力,盘活宜万铁路利川站、建始站、野三关站货运能力,积极推进恩施州与武汉经重庆的中欧班列无缝对接。推进公水联运,加快推进长江巴东港宝塔河通用物流码头建设,对接沿江大宗建材工业园区、建始矿区和储煤基地,提升重点物流企业集疏运能力和码头货物吞吐能力。推进公空联运,加快恩施临空经济区建设,规划机场物流园,逐步开通卡班、全货运航班,提高航空货运吞吐能力。推进绿色航运建设,加快建设鹤峰港南渡江码头、大坝港区江坪河码头及其配套工程,打造纯电动游船绿色航运示范区。

2.加快构建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全面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应用,鼓励企业购置新能源农村客运车辆和城乡公交车辆,加快城乡客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客运绿色发展。加快推动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邮政快递车辆、景区用车、环卫用车等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进程。加快构建完善以“公共+慢行”为引领的城市绿色交通体系,持续提升公共交通设施供给和服务水平,形成“公共交通+定制出行+共享交通”多元组合的服务模式。

(五)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1.持续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建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价体系,逐步推进县、乡、村、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加快完成全州生态产品价值核算,逐步完善地方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办法。鼓励开展以生态产品实物量为重点的生态价值核算,探索不同类型生态产品经济价值核算。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政府决策、绩效考核、项目准入、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损害赔偿、经营开发融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的应用。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生态产品经济价值核算,逐步修正完善核算办法。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发布制度,适时评估生态保护成效和生态产品价值。探索开展基于生态产品总值地块级核算的项目评估,作为项目规划、准入、验收等参考。

2.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实施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及动态监测,持续更新州域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建设,探索将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权益挂钩,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富硒产业、生态旅游康养、清洁能源等产业,拓宽生态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打造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立完善生态产品与用水权、用能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的兑换机制,积极推动森林覆盖率、绿化增量、清水增量等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推广巴东县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支持利川市、来凤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一)弘扬生态文化。

1.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保护好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重点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加强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以土家族撒叶儿嗬、土家族摆手舞、江河号子等为代表,推动传统文化习俗传承与延续。构建以世界文化遗产唐崖土司城址、恩施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建始直立人遗址、万里茶道鹤峰段、宣恩县彭家寨(土家建筑活化石)为代表的历史文化标识。保护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沙地乡和恩施市崔家坝镇滚龙坝村、利川市谋道镇鱼木村、宣恩县沙道沟镇两河口村、椒园镇庆阳坝村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全面保护村落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空间形态与环境。积极推广民俗文化,持续开展土家女儿会、纤夫文化旅游节、龙船调艺术节、摆手节、唐崖土司文化旅游节等民俗节庆活动。抢救性保护土苗语言等民族语言,保护及传承好文化遗产。

2.弘扬红色文化。深入挖掘以湘鄂边、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为代表的红色历史文化资源,持续开展革命文物调查、认定、公布工作,完善全州革命文物名录。弘扬红色革命精神,讲好红色文化故事,大力学习宣传张富清先进事迹。发展红色旅游,提升满山红、忠堡大捷纪念园、照京坪、店子坪等红色旅游景区景点建设水平,加强五里坪革命旧址、鄂西特委旧址、十字路会议旧址、大村会议旧址等重点革命文物资源活化利用,大力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恩施段)建设。全面开展鹤峰县红色旅游示范区建设,形成以红色旅游为特色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整理挖掘全州文物和文化资源所荷载的重大事件、主要人物典型事迹,讲好恩施故事,传播恩施声音。

(二)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1.拓宽生态文明媒体宣传途径。积极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结合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通过开展绿色机关创建、引导培育企业生态文化、倡导公众绿色消费意识等措施,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发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进行时”专栏报道作用。培育和创新生态文化宣教载体,构建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体系。

2.鼓励全社会参与。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环保组织、社区、媒体、智库等环境治理社会组织的支点作用,强化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长江生态环保志愿者组织能力建设,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3.加强人才培训交流。推动基层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加快形成以基层培训基地为中心,辐射街道、村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培训基地网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年度培训计划管理,聚焦本地区生态环境重点难点工作,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和质量评估,加强培训绩效管理。合理增加基层环保岗位,逐步改善基层环保人才工作条件,建立基层环保人才激励机制。

(三)营造绿色生活风尚。

1.提升城镇园林绿化水平。统筹区域、城市生态空间,推进基于区域生态安全和城乡一体化的功能性绿地网络布局。持续优化城区森林网络布局,构筑城市森林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重点推进中心城区绿化、主干道生态景观林带、清江水系生态廊道建设,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推进老旧公园提质改造,通过拆围建绿、破硬复绿、见缝插绿等方式,统筹推进社区公园、街头游园、“口袋”公园、“袖珍”公园、全民健身设施等小微绿地建设,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2.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加强财税、产业政策扶持,推进绿色建筑市场化,推动绿色建筑快速发展。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各县市结合当地经济技术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建筑特点,合理制定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加快建立发展绿色建筑可推广、可复制的技术保障体系。

3.普及绿色生活方式。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节水型社会、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主体创建行动。推广大型会议活动碳中和,推动绿色低碳办展、办会。持续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绿色交通出行。强化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进快递包装标准化、减量化、绿色化。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推动全民绿色消费,积极培育绿色消费市场,建立绿色消费激励和回馈机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五、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1.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领域立法调研,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条例、办法等列入立法计划。切实做好《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清江保护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生产化学投入品管理办法》等现行法规的贯彻实施,积极开展生态环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审查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修改。

2.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扎实推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全面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开展证后管理专项检查,重点开展已核发排污许可证审核以及持证单位执行报告检查,确保实现排污许可“双百”任务目标。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体系。

3.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加强州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等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环境信息发布重要平台作用,加强环境质量状况、环境行政处罚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况等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报会,主动向社会通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依托政府网站、报刊等主流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多渠道向公众公开生态环境信息。

4.深入推进河湖长制。落实“一河一策”方案,压紧压实河库管护责任。继续推进河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严格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水库岸线监测及河道采砂监管。以流域为单元开展系统综合治理,不断加大对河流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打击力度,着力构建多部门共管共治的工作模式和联防联控机制,逐步构建各区域、各部门、全社会“共抓共管共治”的河湖保护格局。

5.全面推进林长制。完善林长制运行机制,落实林长会议制度,健全“林长+检察长”“景区林长”等工作协作机制,因地制宜开展林长制创新试点。压实林长巡林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常态化推动林长履职。组织基层林长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林长履职效能,推动解决制约林业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大力推广林长制“网格化”智慧平台,提高林长制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林长制调度督办,强化林长制考核结果运用。

(二)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1.加强用能监管。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聚焦“两高一低”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等五个重点内容执行情况,强化节能监察。全面开展节能宣传,加强节能教育,普及节能知识,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引导居民科学合理用能,使节约用能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2.严格执行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优化用地指标配置,保障能源、交通、水利、新基建等领域重点项目以及亩产效益好、节约集约水平高的项目用地需求,优先配置进入“亩产英雄榜”的县市、开发区以及工业企业的用地指标。严格用地标准管控,严禁向高污染、产能过剩和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高耗能项目供地。强化土地储备供应管理,科学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供应计划。完善奖惩机制,实行建设用地亩均GDP增速、存量建设用地处置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配置挂钩制度。

3.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发挥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约束引导作用,将节水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严格执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开展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建立农业水价精准补贴、节水奖励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合理用水权益,增强农民有偿用水意识和节水积极性。深入推进工业节水,持续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定额考评、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节水计划考核等措施,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用水、串联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用水大户监督管理,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和考核。

4.加快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深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探索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和资产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公示地价体系。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市场监管和调控机制。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三)不断完善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

1.构建系统完善的生态补偿制度。完善长江、清江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机制、州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相关制度,拓宽多元生态补偿形式。推进水生态、森林、流域、湿地、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实现生态价值变现。争取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重要湿地实施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

2.完善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资金支持力度。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探索通过第三方治理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等模式引入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

(四)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1.加强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大力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市场化交易。大力推动碳排放权交易,不断扩大交易规模和数量,探索建立碳普惠交易机制,在碳汇资源丰富的县市,鼓励开发“碳汇+”项目,推动“碳汇+”交易。探索建立水权、用能权交易机制,明确交易范围、交易主体和客体,不断丰富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持续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主动开展交易。

2.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建立绿色企业和项目认定机制,发布恩施州绿色项目或绿色产业目录。推动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风险可控的专门服务于长江经济带的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绿色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撬动传统绿色金融产品革新,开展多样性、差异化的绿色结构性存款。建立以“资本+技术”“资源+基金”为驱动的绿色产业的“孵化器”,通过基金、信托、第三方支付等手段,定向精准支持土司文化、生态旅游、民宿度假、生态环保等绿色产业低成本融资。创新绿色金融,探索开发与GEP核算成果相挂钩的金融产品。

3.推广EOD模式。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推广环保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和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争取国家支持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探索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在清江流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领域积极谋划EOD开发项目,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建设。

4.强化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大气污染物、水质监测站自动化建设,完善移动源、餐饮油烟、道路扬尘等大气在线监测系统。推动监测网点布设重点向乡镇、农村延伸,加快实现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乡镇监测站点全覆盖。加快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网络,探索开展清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应用,推动智慧环保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机制建设,优化配置监管队伍和装备力量,提升环境执法管理信息化和执法智能化水平,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服务向基层延伸。严厉打击数据造假,建立健全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数据造假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检验检测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大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第四章  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一、工程内容与投资估算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目标,围绕重点建设任务,客观分析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发展阶段、重点问题,确定恩施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实施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工程、生态经济体系建设工程、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工程三大领域共45个项目,总投资约263.01亿元。

二、效益分析

重点建设项目是恩施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恩施州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效,进一步拓展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转化通道的重要途径。项目的实施将极大地提高恩施州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对全面推进美丽恩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生态环境效益。

通过实施恩施市秸秆禁烧立体管控建设、宣恩县和鹤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特色模式县等项目,不断提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通过实施清江流域大龙潭至大沙坝治理工程(一期)、洞长湾水库建设项目、巴东县钟坝河水库等项目,有效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通过实施清江流域清江源、清江流域支流溇水河、酉水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以及三峡库首区巫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等“双重”项目,有效改善森林结构、提升水土保持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清江流域和三峡库首区生态安全。通过实施巴东县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江南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利川市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西片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恩施市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等项目,有效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工程项目的实施将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二)经济效益。

通过实施宣恩县鸳鸯峡水利水电枢纽、利川齐岳山风电场改造升级、大龙潭抽蓄等项目切实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不断优化供能结构,进一步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经济社会全面节能降碳、绿色转型创造更有利条件。通过实施鹤峰县大典河片区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EOD项目和恩施市硒药生产、恩施市凯迪克富硒茶叶加工厂建设、利川市年产5万吨中药材趁鲜切制、恩施大峡谷景区5A+建设、恩施土家女儿城景区提档升级改造(一期)等项目,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工程项目的实施将在促进产业转型、改善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活力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恩施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社会效益。

通过实施建始县长梁镇岩湾矿区新型环保建筑材料、来凤县年产3万吨功能粉体新材料添加等建设项目,有效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范围,不断提高全州绿色建筑比例。通过实施武陵土家自然博物馆及盐运文化中心、唐崖土司城址文物保护及展示利用、文化中心文旅综合体等项目,不断弘扬特色民族文化,提升文化认同感。通过实施咸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鹤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始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有效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强人民生活幸福感。工程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改善恩施州的城市形象,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推进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州、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制”的大生态建设领导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深化州、县、乡、村四级联动,各部门协同推进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严格监督考核

强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重点工作跟踪督办,定期组织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县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及各部门创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规划》实施情况日常工作调度机制和定期评估工作机制,及时查找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强化资金统筹

各县市和州直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债券,加大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重点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生态环保市场。加强经费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增强各类生态环保项目融资吸引能力,确保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正常推进。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加快科技创新

围绕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和生态制度等方面,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科技互动与合作,重点开展减污降碳、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等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应用与转化。谋划一批生态环境科技重大项目,支持引入孵化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推动重大研发成果及科研能力落地转化。加强生态文明领域智库建设。推动生态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生态环境人才队伍。

五、推进全民参与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各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报道和表扬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维护公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积极性,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抄送:州委各部门,恩施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监察委,州法院,

州检察院。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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