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1459538/2025-30450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恩施州政办函〔2025〕32号
发文日期 2025年08月25日 效力状态 有效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春秋假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8-25
字体:

各县市人民政府,恩施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引导学生走近自然,参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推进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科学、有效、有序开展,促进学生知行合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就做好中小学春秋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放假时间

全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春季学期放1次春假,秋季学期放1次秋假。春假和秋假时长均不少于1周,原则上与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衔接,连续安排。具体时间由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自主确定。幼儿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参照执行。

二、丰富假期活动内容

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关于综合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各学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本地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综合利用城市和农村适宜的教育资源,有针对性地安排丰富的实践活动内容。

(一)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革命历史遗迹、非遗文化传承基地、乡情教育基地等,聆听革命故事和民族历史,接受中华优秀文化、革命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教育,引导学生爱党爱国,增进民族自豪感和家国情怀。

(二)科学及生态文明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走进图书馆、科技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研学旅行基地等,参加科学讲堂和科普活动,开展社会调研、科学实验、户外体验等活动,加强科普知识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增强崇尚科学、热爱生活、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

(三)体育及艺术活动。鼓励学生开展登山、徒步、骑行等户外运动,进行田径、游泳、球类运动等体育锻炼,参加摄影、写生、艺术展览、话剧演出、音乐会等活动,增强体质、陶冶情操,提高审美素养。

(四)生产及生活劳动实践活动。鼓励学生走进农产品种养加工基地、农(林)场、农业合作社等,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体验劳动的辛苦与丰收的喜悦,培养基本劳动技能。鼓励学生参与打扫卫生、烹饪、收纳整理等家务劳动,培养基本生活技能,形成孝敬父母、热爱劳动、感恩社会的责任意识。

(五)了解家乡热爱家乡活动。鼓励学生走出家门,深入社区、乡村,感受家乡山川河流的壮美,体验民风民俗的魅力,了解本地城市和农村的发展变化,参与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树立“育人为主、安全第一”的理念,确保春秋假有序实施。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纪律教育和安全应急培训。

(二)完善配套措施。各级各部门要优化调整干部职工休假制度,鼓励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结合春秋假时间安排年假、调休等,支持家庭开展亲子活动、增加亲情陪伴,方便学生家长在春秋假期间履行安全管理、日常监护和家庭教育责任,确保家校管理无缝衔接。公安、交通、文旅、科技、农业农村等部门要为学生出行、旅游、参观、实践等活动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三)落实减负要求。春秋假期间,严禁给学生布置任何形式的家庭作业和任务型实践作业,不得要求学生撰写实践报告、制作PPT等,严禁强制收集实践成果。不倡导家长在班级群、家校联系群内发布手抄报、剪辑视频等形式的素材。严禁额外增加任务或过度留痕,不得对假期活动进行考核、评比,不得要求报送总结材料。严禁在职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严禁组织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密切家校联系,学校要把春秋假的意义和要求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赢得家长的认可、理解和支持。要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科学规划春秋假活动,实践项目不局限于所列内容。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中小学生利用春秋假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学生安全。要切实做好春秋假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告诫学生及家长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参与高风险活动。教育、公安、水利湖泊、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切实保障春秋假期间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及时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动向,做好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等工作,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件解读: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