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459538/2025-36991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 发文单位 |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恩施州政办发〔2025〕23号 |
| 发文日期 | 2025年07月30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县市人民政府,恩施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恩施州“校友回归”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30日
恩施州“校友回归”实施方案
为充分挖掘恩施州校友资源,推动校友带技术、项目、资金、人才回恩施,助力“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7年,招引校友人才100名,建成校友创新创业孵化基地2个,引进校友投资亿元以上重点产业项目至少10个以上,促成校友企业与在恩高校、科研院所、科创企业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年均增长达到20%,校友捐赠规模逐年稳步增长。
二、搭建平台
(一)组建联络机构。设立恩施州校友工作促进会,常态化联系服务学校、校友、校友企业。支持在恩高校、恩施高中及各县市一中组建校友会,依托异地恩施商会设置“校友之家”“校友联络站”等工作站。(牵头单位:州教育局、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工商联、州经信局、州商务局、州招商促进中心、在恩高校,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建立服务平台。依托湖北省“校友回归”大数据服务平台,开辟恩施州“校友回归”专栏,分类设置优秀校友人才库、优秀校友企业名录库、校友资源信息库、“招才引智、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库并动态完善。在各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校友回归”绿色窗口,为校友企业注册、项目审批等提供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委人才办、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经信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商务局、州政数局、州招商促进中心、在恩高校,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专项行动
(一)实施“校友+智力”专项行动。推进恩施州战略人才力量“一十百”行动,力争从优秀校友中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建立双向合作机制,选派一批高校教师到校友企业担任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邀请一批校友企业高管到高校兼任产业教授、创业导师。指导在恩高校建立完善柔性引才用才机制,设立专家工作站、人才驿站、招才引智工作站,常态化开展“楚商回归、校友回归”等活动。支持湖北民族大学实施博士后倍增计划,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牵头单位:州委人才办;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经信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招商促进中心、在恩高校,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校友+科技”专项行动。聚焦富硒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科研项目,每年发布重点产业技术需求榜单,鼓励校友团队“揭榜攻关”。支持校友企业与在恩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技术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建强州内高能级科创平台。推动在恩高校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科创资源向校友及其企业开放共享。(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经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招商促进中心、在恩高校,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校友+项目”专项行动。瞄准产业图谱短板弱项,高质量谋划一批精品招商项目,定期发布招商信息,吸引校友企业、校友项目回乡投资。依托候鸟人才周、女儿会、硒博会等,举办“校友家乡行”等系列活动,引导校友回恩投资兴业,推动一批项目达成合作意向。(牵头单位:州招商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经信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市场监管局、在恩高校,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校友+企业”专项行动。鼓励学校开展“走出去”和“请进来”活动,加强项目宣传和政策推介,推动校友企业之间合资合作,吸引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500强企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企业等校友企业落户恩施。(牵头单位:州经信局、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工商联、州发改委、州招商促进中心、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市场监管局、在恩高校,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实施“校友+教育”专项行动。引导校友企业与在恩高校联合建设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科创学院,共同建设现代产业学院、产教协同联盟共同体,联合开设人才订单班、创客中心、创新工场、孵化园(基地)、实习实训基地,举办专场招聘会、推介会等活动。各县市依托相关学校,聘请一批知名校友担任“引才顾问”“招商大使”,在恩高校聘请一批优秀校友企业家指导大学生创业就业。鼓励校友和校友企业捐赠,设立创新创业基金、奖学助学基金,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开展捐赠配比。(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委人才办、州工商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经信局、州人社局、州商务局、州招商促进中心、在恩高校,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组织保障
坚持“州级抓总、部门联动、校地协同、多方参与”,建立完善“校友回归”工作推进机制,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鼓励州清江产业投资基金采用市场化方式支持校友企业创业投资、项目孵化等。建立实施校友投资贡献积分制度,将优秀校友纳入“硒谷英才计划”,并按规定落实住房补贴、子女入学、景区优惠等有关待遇。对招才引智、招商引资工作成效突出的学校,在科研项目、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奖补支持。州及各县市常态化每年举办“校友回归”活动,办好“校友企业来恩投资”系列活动,加大宣传总结推广力度,集中展示优秀校友回恩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委统战部、州委人才办、州工商联、州财政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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