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1459538/2025-36997 主题分类 文物
发文单位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恩施州政办发〔2025〕29号
发文日期 2025年09月02日 效力状态 有效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恩施州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发文单位: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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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恩施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笔架山洞寨及石板道遗址、鞍山董氏古墓群、白衣庵等47处恩施州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

依法划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对于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切实履行文物保护责任。要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及时设立保护标志和界碑界桩,统筹安排文物周边区域空间功能和土地用途,科学调整产业布局和建设项目,涉及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工程应依法报批,确保文物本体安全及周边历史风貌的完整。要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充分发挥文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日

恩施州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序号

保护单位名称

文物类别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所属

县市

1

笔架山洞寨

及石板道遗址

古文化遗址

石板道两端及两侧各向外延伸1米。笔架山洞寨北面以寨墙为界,寨墙东南角向外延伸10米,寨墙西北角向外延伸10米。

石板道东北方向以石板道边沿向外延伸1米,西南方向以石板道边沿向外延伸至对面村级公路。笔架山洞寨寨墙东南角向外延伸20米,寨墙西北角向外延伸20米。

利川

2

梯耳岩古道

古文化遗址

古道本体两侧及两端向外延伸10米。

古道本体两侧及两端向外延伸20米。

建始

3

石门河古道

古文化遗址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1米。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5米。

建始

4

牛摆尾商周遗址

古文化遗址

以遗址本体边界为基准,向北延伸至人行道南侧边沿,向东及东南延伸至沿河步游道内侧边沿,向南延伸至码头北侧护栏,向西延伸至人行道东侧边沿。

以保护范围四至为基准,向东、东南、南延伸5米,向北延伸至人行道北侧边沿,向西延伸至人行道西侧边沿。

来凤

5

江口、唐家渡

新石器遗物点

古文化遗址

江口遗址:以遗址中心点为基准,向北延伸42米,向南延伸37米,向西延伸40米,向东延伸34米。

唐家渡遗址:以遗址中心点为基准,向北延伸84米,向南延伸74米,向西延伸75米,向东延伸68米。

江口遗址:以江口遗址保护范围为基准向外延伸10米。

唐家渡遗址:以唐家渡遗址保护范围为基准向外延伸10米。

鹤峰

6

鞍山董氏古墓群

古墓葬

董正才墓以墓碑拜台边沿向西北延伸1.5米至土坎边沿,以墓冢边沿向东北延伸12米至住宅墙基,以墓冢边沿向东南延伸2米至村小组公路,以墓冢边沿向西南延伸10米。董母张/殷君墓以墓碑向西北延伸3.3米至土坎边沿,以墓冢边沿向东北延伸10米,以墓冢边沿向东南延伸10米,以墓冢边沿向西南延伸10米。董正举墓、董母余君墓、董习奎墓、董方城夫妇墓均以墓葬本体边界为保护范围。

董正才墓以墓碑拜台边沿向西北延伸15米,东北方向、东南方向与保护范围重合,向西南延伸15米。董母张/殷君墓以墓碑向西北延伸15米,向东北延伸18米,向东南延伸25米至山边,向西南延伸20米至山边。董正举墓、董母余君墓、董习奎墓、董方城夫妇墓联体保护,董正举墓墓冢西北角向外延伸20米,董母余君墓墓冢东北角向外延伸20米,董习奎墓墓碑向东南方向外延15米,董方城夫妇墓墓碑东南角向外延伸15米。

利川

7

祝廷槐夫妇墓

古墓葬

以墓基拜台西北角延伸17.95米至住宅东北角墙基,东北方向以祝廷槐夫妇墓基为界,以墓冢边沿东角延伸3米至小路,以墓冢边沿南角延伸5米至人行路。

西北、东北及正东方向与保护范围重合,以墓冢边沿南角为基准延伸10米至空地。

利川

8

谌氏家族墓地

古墓葬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保护范围。

谌敦仁夫妇墓、谌母满君墓联体保护,谌母满君墓拜台西北角延伸10米至住宅东北角墙基,谌敦仁夫妇墓拜台东北角延伸18米,以谌敦仁夫妇墓墓冢边沿东角延伸8米至山林,以谌母满君墓墓冢边沿西南角延伸25米至山林。

利川

9

大井坡岩葬

古墓葬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10米。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东侧向外延伸100米,含崖墓所在的整个崖壁;西、南、北各向外延伸20米。

建始

10

黄显极墓

古墓葬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东、南、北向外延伸10米,西向外延伸1米至公路边。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20米。

建始

11

土家族

先民鹰公公、

佘氏婆婆墓葬

古墓葬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向西延伸1米,向东延伸1米,向南延伸1米。

与保护范围重合。

巴东

12

向世刚家族墓群

古墓葬

以墓冢边沿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1米。

与保护范围重合。

巴东

13

猫儿堡土司墓群

古墓葬

以保护标志碑为基点,向西延伸2米,向东延伸4米,向南延伸9米。

与保护范围重合。

宣恩

14

晓关饶氏祖墓

古墓葬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1米。

与保护范围重合。

宣恩

15

白衣庵

古建筑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东、南、北三面,各向外延伸2米,西面至山体。

以保护范围为基准,西面与保护范围重合,东、南、北三面各向外延伸3米。

恩施

16

周家石门老屋

古建筑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保护范围。

以保护范围为基准,东、西、北三面与保护范围重合,南面向外延伸1.5米。

恩施

17

永顺桥

古建筑

永顺桥西南角桥头向外延伸10.5米至山边,西北角桥头向外延伸3.3米至山边,东北角桥头向外延伸3.3米至山边,东南角桥头向外延伸10.5米至山边。

永顺桥西南角桥头向外延伸50米至河道崖壁,西北角桥头向外延伸50米至小组公路,东北角桥头向外延伸50米至小组公路,东南角桥头向外延伸50米至山林。

利川

18

景阳关

古建筑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10米。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20米。

建始

19

万寿桥

古建筑

桥本体两侧及两端向外延伸10米。

桥本体两侧及两端向外延伸20米。

建始

20

石垭子老街

古建筑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10米。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20米。

建始

21

朝阳观石通洞

古建筑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10米。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20米。

建始

22

南家大院

古建筑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保护范围。

与保护范围重合。

巴东

23

杨德章老屋

古建筑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向外延伸5米。

与保护范围重合。

巴东

24

李氏祠堂

古建筑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保护范围。

与保护范围重合。

宣恩

25

黄柏院落

古建筑

以文物本体(含院坝)边界为保护范围。

以文物本体(含院坝)边界为基准,向四周延伸10米。

来凤

26

国民党第六战区长官司令部官邸旧址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以长官司令部官邸旧址及其附属物(含防空洞、复楚亭遗址、操场)本体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2米。

以保护范围为基准,本体及附属物各向四周延伸3米。

恩施

27

国民党

省财政厅旧址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保护范围。

南、北面与保护范围重合,东面向外延伸3米,西面向外延伸2米。

恩施

28

沙地礼堂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保护范围。

以保护范围为基准,东面向外延伸2米,南面向外延伸1米,北面东北角向外延伸1.5米,其余部位向外延伸2米,西面向外延伸5米。

恩施

29

中美空军

俱乐部旧址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保护范围。

以保护范围为基准,东面东南方向与保护范围重合,东面东北方向外延伸5米,北面向外延伸2米,西面向外延伸1米,南面东南方向与保护范围重合,南面西南方向外延伸1米。

恩施

30

红土革命

烈士纪念碑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3米。

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10米。

恩施

31

白果坪红军

烈士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5米。

以保护范围为基准,东、南面向外延伸1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70米。

恩施

32

中国人民解放

战争革命烈士

纪念碑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3米。

以保护范围为基准,东、西面各向外延伸10米,北面向外延伸5米,南面向外延伸30米。

恩施

33

石板岭卡门

战斗遗址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台阶东北角向东延伸10米,台阶东南角向东延伸10米,卡门西南角向西延伸10米,卡门西北角向西延伸10米,卡门南面、北面与文物本体边界重合;石板道顶端及左右边沿各延伸1米。

台阶东北角向东延伸20米,台阶东南角向东延伸20米,卡门南面、北面与文物本体边界重合,西面与保护范围重合。石板道顶端及左、右边沿各延伸10米。

恩施利川

34

建始县凤凰

人民公社旧址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以文物本体墙体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10米。

以文物本体墙体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20米。

建始

35

田见龙故居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田见龙故居:故居东侧向外延伸0.5米至相邻民居住宅墙边;西侧、南侧各向外延伸3米至相邻民居住宅墙边;北侧向外延伸3米至房屋后面堡坎。

田见龙旧居:东侧、南侧与文物本体边界重合;西侧、北侧向外延伸2米。

田见龙故居:东侧、西侧与保护范围重合;南侧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向外延伸20米至公路边;北侧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向外延伸10米至北侧民居住宅场坝外坎。

田见龙旧居: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东侧向外延伸9米至道路边沿;西侧向外延伸4.5米至相邻住宅墙边;南侧与文物本体边界重合,北侧向外延伸3.5米至相邻住宅墙边。

建始

36

中共湘鄂西中央

分局照京坪旧址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中共湘鄂西中央分局旧址:旧址东侧、北侧、南侧各向外延伸5米;西侧与文物本体边界重合。

万人大会会场遗址:东侧与文物本体边界重合,西侧、南侧、北侧各向外延伸10米。

中共湘鄂西中央分局旧址: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万人大会会场遗址: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始

37

龙颈河水渠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向外延伸1米。

与保护范围重合。

巴东

38

红卫渠渡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10米。

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30米。

咸丰

39

小村红军洞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以洞口边沿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5米。

以正面洞口边沿为基准,向西南、东南延伸50米,以背面洞口边沿为基准,向东北、西北方向延伸30米。

咸丰

40

接龙桥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以桥体为基准,向东延伸1米,向南延伸4米,向西延伸4米,向北延伸1米。

以保护范围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4米。

来凤

41

张昌歧烈士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以墓冢(含墓碑)边界为界,向四周延伸1米。

以保护范围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1米。

来凤

42

红军标语墙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以标语墙本体及护栏边界为保护范围。

以保护范围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4米。

来凤

43

刘风及警卫员

烈士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以墓冢边界为基准,向东南延伸15米至入口处,向东北、西北延伸6米至护栏,向西南延伸8米至护栏。

以保护范围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2米。

来凤

44

湘鄂边独立团

三十二烈士殉难处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保护范围。

以保护范围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5米。

鹤峰

45

廖家老屋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保护范围。

以保护范围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5米。

鹤峰

46

堰垭整编旧址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保护范围。

以保护范围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5米。

鹤峰

47

石门县游击大队

后方医院暨红二军团十七师随军

医院旧址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以旧址围墙边界为保护范围。

以保护范围边界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5米。

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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