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从周边地区进入我州的毒品数量猛增,八县市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毒品的威胁,禁毒工作形势严峻,特别是现有的禁毒工作机制和模式与《禁毒法》中相关规定还不相适应,面临诸多问题:
一是吸毒人员增速迅猛且分布面广。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州公安机关信息录入的在册吸毒人员已达2717人,按1比4的测算办法(公安部下达测算标准),我州吸毒人员已经超过10000人。
二是毒品犯罪案件不断增加。仅2009年,全州共立毒品刑案53起,破获毒品案件47起(其中,50克以上的案件3起),破获省督案件3起,破获3至10人以上团伙案件4起;批捕毒品犯罪嫌疑人53名,查获吸毒人员626人,督促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232人。
三是吸毒人员复吸率高。由于吸食毒品问题极易反复,在短时间内不可能有效解决,吸毒人员戒断巩固率极为低下。据调查,我州每年查获的吸毒人员复吸率高达90%以上,而且每年还在不断增加。
四是吸毒人员就业难,犯罪率高。据统计,我州因吸毒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占发案总数的40%以上,且作案人员多为青少年,呈现犯罪手段成人化、犯罪成员团伙化的特点,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稳定。
五是吸毒人员管理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湖北省禁毒条例》规定,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是管教吸毒人员的重要一环。目前由于多种原因,对吸毒人员的管理普遍存在“帮教难、见面难、走访谈心难、定期尿检难”。我州除了在恩施民院附属医院设有一个美沙酮门诊外,均无其他专门机构。
六是现有的禁毒工作机制不适应严重的毒情。《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然而,作为全州唯一的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直是严重超员,经费严重不足,硬件设施缺损,管理人员超负荷工作。一些外流贩毒人员,贩毒潜逃人员无法追捕。
我们建议:
一、加快推进我州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党委、政府要积极支持戒毒主管部门尽快申报立项,组建恩施州戒毒康复场所。坚持以人为本,把戒毒人员作为特殊的病人,实施人性化的管理,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并解决其生存和康复之路等实际问题。
二、加快社区戒毒机制设置和美沙酮门诊的布点工作。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戒毒工作的若干意见》,尽快在毒情严重的县市建立社区戒毒机构。支持湖北民族学院附属医院美沙酮门诊的建设,不断改善条件,让更多的吸毒人员在这里接受药物维持治疗,同时争取在一些毒情严重的县市办理分支门诊,让戒毒人员就近方便治疗。
三、加强禁毒工作的经费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规定,尽快将禁(戒)毒经费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改善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现有条件,增加床位,增加医护人员和管理人员;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强戒人员的基本生活治疗费用。
四、加强综合治疗,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应当坚持将禁毒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考评。严格落实禁毒工作的相关部门职责。加大宣传力度,防患未然,让全民真正能够做到“珍爱生命,拒绝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