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提案工作 > 正文
关于征集州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提案的函
加入时间:2010-02-04作者:编辑:政协管理员来源:

州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位委员:
    为了组织好州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的提案征集工作,让提案者知情明政,提高提案质量,现就撰写提案的有关要求和参考题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一、进一步增强运用提案履行职能的光荣感、使命感
    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在新的形式下,提案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有可为。提案工作要在党的十七大路线方针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促进改革开放,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服务。希望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委员,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围绕第一要务,关注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撰写和提出提案。

    二、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
    1、提案质量的基本要求
    (1)反映大事。提案应注重全局性和前瞻性,紧紧围绕国家大政方针,以及全州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大事、要事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需要及时解决的重要问题选题建言献策。力争为党委、政府的科学、民主决策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为推进改革开放、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一般要钱、要物、要编制和反映单位和个人有关问题的不宜作为提案。
    (2)有理有据,突出重点。提案要注重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情况清楚、事实确凿、简明扼要;对问题分析客观,判断准确,理由比较充分。要避免“即兴之作”。建议要突出重点,切忌面面俱到或原则笼统。
    (3)建议可行,力所能及。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立足现实,具体实在,要求合理,既要考虑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又要考虑到政府当前的承受能力,力求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对建议可行又可能的提案,上年没落实的,还可以继续提,直到落实为止。
    (4)行文规范。提案做到一事一案,书写端正,表意明白,符合规范。
    (5)效果显著。提案采纳落实后,能产生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承办单位改进工作有明显的作用,或对党委、政府部门的民主、科学决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2、撰写提案的规范性要求
    政协提案在形式、内容和撰写等方面都有规范性要求。
    (1)用纸要规范。每件提案都应在州政协统一印制的提案纸上书写,以此体现提案是一种有组织的行为和严肃的政治工作。
    (2)格式要规范。一件提案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A、提案题目:提案的题目,它一般是以简短的文字直截了当地说明提案的中心内容,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或提出什么建议。
    B、提案者:提案者指提出提案的委员或单位。在提案纸上,要分别填写提案者姓名(单位要写全称或规范简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便捷有效的联系电话等,(联名提出的提案的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应排在首位),以便于承办单位征求办理工作意见、寄送提案答复。
    C、提案内容:一般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案由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它是提案的核心部分,要有情况、有分析,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切忌笼统、空泛,必要时,可以附送有关照片、录像带和其他背景资料。
    二是建议、办法和要求:即提案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之后,就应该针对实际提出自己解决问题的建议。建议是提案最关键、必不可少的部分,也是提案的精华,它不但集中反映了提出提案的目的,而且也体现了提案者参政议政的综合素质和水平。如果建议缺乏科学性和可行性,就不能引起承办单位的重视,即便采纳,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提案纸首页上的提案编号、类别、审查意见等项由提案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填写。
    (3)一事一议,切忌一案多事。否则不仅问题讲不清,也无法确定承办单位。
    (4)语言要规范。提案是书面意见和建议,文风要朴实、语言要严谨、用辞要准确、文字要简洁、标点符号要正确,不能产生任何歧义。
    (5)行文要规范。提案要用黑色钢笔或毛笔写(或打印),字迹端正清楚,以利于复印和承办单位辨认。
    3、提案的立案标准
    凡就促进我州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的,而且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提案均可立案。
    按照《州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下列提案不能立案
    (1)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
    (2)国家明令禁止的;
    (3)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4)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5)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程序的;
    (6)属于学术研讨的;
    (7)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8)要求解决单位或个人之间纠纷的;
    (9)要求解决单位编制、经费等问题的;
    (10)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11)指名举报的;
    (12)超出本州职权范围的;
    (13)内容空泛、建议笼统,明显不具备可行性的;
    (14)其他不宜作为提案提出的。
    三、州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提案参考题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议。
    2、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创建社会和谐,为加快推进我州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建言献策。
    3、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重大决策,如何做大做强恩施州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的建议。
    4、围绕农村改革发展,服务“三农”,增加农民收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建议。
    5、围绕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抢抓机遇,承接产业转移,强力促进招商引资工作,优化招商引资结构,实施开放强州战略出谋献策。
    6、如何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立足我州资源优势,加大特色产业建设和农产品加工力度,实施“生态立州、产业兴州、开放活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的建议。
    7、如何进一步争取落实好西部开发、扶贫和民族地区政策,加快我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建议。
    8、关于能源、交通、基础设施与重点项目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的建议。
    9、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建议。
    10、关于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议。
    11、关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发展方面的对策和建议。
    12、就大力推进依法治州,依法行政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建议。
    13、关于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包括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反腐倡廉、纠风、社会治安、市场整顿以及社会保障、再就业等方面的建议。
    提案的书写应使用统一印发的提案纸,要求书写规范,字迹工整,姓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准确清晰。
    州政协六届四次会议预计2010年2月召开,会前写好的提案,请寄(送)州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邮编:445000,电话:8235737)。


恩施州政协提案委员会
2009年11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