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述

企业在申请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等政务服务事项时,实行“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

办理对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及个体工商户。

办理条件

(一)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申请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车辆需登记在经营业户或经营者名下;

2.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

3.车辆检测合格,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

4.车辆达标核查符合要求;

5.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安装动态监控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

6.车型符合实际经营需要。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申请材料

(一)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需提交材料:

1. 申请开办道路货运企业申请表(申请人提交或在线填报);

2.企业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已购、拟购车辆信息表。已购置车辆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记录表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Δ、车辆卫星定位信息(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车辆提供)、车辆前方45°角照片;拟购置车辆的提交: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5.聘用驾驶员信息表以及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尚未聘用驾驶员的,提交拟聘用驾驶员的承诺书;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个体工商户提交安全运营承诺书)。

(二)已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记录表Δ,或车辆转籍、过户证明(转籍、过户车辆提供);

6.符合要求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Δ;

7.车辆卫星定位信息(总质量12吨及以上车辆提供)□;

8.车辆前方45°角照片。

注:*材料可通过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政务数据共享获取(涉及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数据共享方式按照本实施方案正文有关规定执行);Δ材料可通过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共享获取;◎材料可通过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共享获取;□材料可通过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共享获取。以上材料如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需由申请人通过拍照或扫描上传。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1、湖北省政务服务网

已在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完成“注册”;

登录;

进入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填写一张表单,提交一套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我的办件”;

办结(用户查询办件状态为完成)。

2、登录鄂汇办APP(需已进行实名认证),点击服务专区内的“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按照相关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

线下办理:

恩施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18-8029428

鹤峰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18-5289878

咸丰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18-6681277

宣恩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18-5091493

利川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18-7260023

建始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18-3718865

巴东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18-4336603

来凤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18-6277484

办理流程


表格下载

常见问答

问: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体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