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申请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等政务服务事项时,实行“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及个体工商户。
(一)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申请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车辆需登记在经营业户或经营者名下;
2.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
3.车辆检测合格,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
4.车辆达标核查符合要求;
5.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安装动态监控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
6.车型符合实际经营需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一)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需提交材料:
1. 申请开办道路货运企业申请表(申请人提交或在线填报);
2.企业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已购、拟购车辆信息表。已购置车辆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记录表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Δ、车辆卫星定位信息(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车辆提供)、车辆前方45°角照片;拟购置车辆的提交: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5.聘用驾驶员信息表以及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尚未聘用驾驶员的,提交拟聘用驾驶员的承诺书;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个体工商户提交安全运营承诺书)。
(二)已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记录表Δ,或车辆转籍、过户证明(转籍、过户车辆提供);
6.符合要求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Δ;
7.车辆卫星定位信息(总质量12吨及以上车辆提供)□;
8.车辆前方45°角照片。
注:*材料可通过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政务数据共享获取(涉及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数据共享方式按照本实施方案正文有关规定执行);Δ材料可通过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共享获取;◎材料可通过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共享获取;□材料可通过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共享获取。以上材料如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需由申请人通过拍照或扫描上传。
线上办理:
1、湖北省政务服务网
已在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完成“注册”;
登录;
进入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填写一张表单,提交一套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我的办件”;
办结(用户查询办件状态为完成)。
2、登录鄂汇办APP(需已进行实名认证),点击服务专区内的“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按照相关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
线下办理:
恩施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18-8029428
鹤峰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18-5289878
咸丰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18-6681277
宣恩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18-5091493
利川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18-7260023
建始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18-3718865
巴东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18-4336603
来凤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18-6277484
答: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体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