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财源建设综合协调机制的通知

来源:恩施州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9-29 10:1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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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财源建设工作,促进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全面提升财政综合实力,更好服务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鄂办文〔2021〕34号)等文件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财源建设综合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全州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远梅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 组 长:曾东兴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杨局成  州财政局局长

马建军  州税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发改委、州经信局、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旅局、州政府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州统计局、州地方金融局、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保监分局、州检察院、州法院、州硒资源中心、州国投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曾东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局成、马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全州财源建设,审定财源建设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总结评估财源建设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统筹协调解决财源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决定财源建设重大事项。

二、进一步完善财源培植工作机制

坚持“管行业管企业必须抓财源建设”,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财源建设主体责任。根据职能职责,分部门分行业制定财源建设实施方案。实行财源建设与经济运行同研判、同安排、同调度,促进财源建设与“比抓强争促”等各项措施协同发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培植巩固财源基础。完善财税支持政策评价机制,有效提升财税支持与税收贡献的正向关联度。

三、进一步完善税费征管保障机制

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建立多部门联合参与的税费征收保障体系,积极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将涉税疑点信息以工单形式派至相关成员单位,由相关单位限期核实,及时堵漏查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依照财源建设工作职能职责,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全面提升税费精准征收能力,依法维护税收环境和纳税公平,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

四、建立信息报送和综合分析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领域的财源建设工作动态,按月报送部门行业重大政策解读和经济运行分析资料,每半年报送一次行业财源建设工作总结。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建工作专班,加强政策研究和财税经济综合分析,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五、建立财源建设工作例会制度

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深入分析经济运行和财税工作形势,协调解决财源建设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财源建设工作。

附件:恩施州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附件

恩施州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

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

州财政局

牵头负责全州财源建设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优化州市及高新区财税体制,维护正常的财税分配秩序。加强财政收支分析。

州税务局

负责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加强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配合做好财源建设和组织收入的中长期规划,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参考。负责辖区内税费收入的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风险管理和税务稽查等工作。加强信息交换,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州发改委

负责经济发展统筹规划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按月提供州级重大项目及实施进度清单。及时报送本领域出台的重大政策、部门经济分析资料和其他重要信息。

州经信局

负责工业经济领域财源建设。做好行业企业税费征管保障,及时报送工业经济相关报表和形势分析等有关资料。

州公安局

强化涉税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力量,健全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推动税务与公安经侦合署办公。推进警税联合办案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运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

州自然资源

规划局

负责土地出让、用地审批、非煤矿山管理等领域财源建设工作。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时,依法落实“先税后证”工作要求。及时报送相关领域报表和分析资料。配合查询、提供相关涉税信息,协助加强相关领域税源管控。

州住建局

牵头负责房地产和建筑业财源建设工作。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州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推动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引导支持建筑行业做大做强,有效提升建筑行业税收贡献度。按月报送相关领域报表和分析资料。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行业企业涉税信息查询。

州农业农村局

牵头负责农业产业及相关领域财源建设工作。支持农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做大做强,引导茶产业等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行业自律,逐步提高农业产业及相关企业税收贡献度。

州商务局

负责招商引资和社会消费领域财源建设工作。牵头开展招商引资企业税收评估。按月报送相关领域报表和分析资料。

州文旅局

牵头负责文化、体育、旅游行业财源建设工作。引导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做大做强,逐步提升相关行业税收贡献度。定期报送相关行业统计数据和分析资料。

州政府国资委

牵头负责国有企业财源建设工作。按季提供国有企业兼并、划转、转让、出租、改组改制以及主辅分离、破产清算、资产拍卖的相关涉税信息。

州市场监管局

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公平市场环境。定期与税务部门交换市场主体登记、股权转让登记等相关信息。落实股权转让“先税后证”工作要求,支持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相关税费征管。

州统计局

负责经济数据统计分析。按月通报经济运行数据和经济运行分析,加强“大统计”机制下的统计数据、部门经济分析等信息共享。

州地方金融局

负责金融领域财源建设工作。协调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促进金融行业和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需求提供相关行业信贷数据及分析资料,协助做好相关领域税源管控工作。

人行恩施州

中心支行

负责研究国家出台的货币政策,加强影响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加强税费入库管理,及时提供相关报表,协助加强财税收入分析。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查询涉税主体银行账户信息,配合做好税款执行等有关工作。加强征信管理,对涉税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恩施银保监分局

负责银行保险行业监管,及时提供行业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涉税违法信息,协助做好行业企业税源管控工作。

州检察院

对负有税务监管相关职责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责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

州法院

建立审判机关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对破产清算、司法拍卖、强制执行等方面税费征收提供司法保障。

州硒资源中心

牵头负责硒产业财源建设。依托特色优势,引导支持行业企业做大做强,逐步提升相关行业税收贡献度。定期报送相关行业统计数据和分析资料。

州国投公司

加强本公司承担的代建制项目管理,督促相关企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责任编辑: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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