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9-09 15:3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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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以下简称“双重”项目)的组织实施,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组建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州林业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水利湖泊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州级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局,州林业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州林业局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州发改委负责指导作业设计报批和项目计划执行的调度工作,州财政局负责指导项目的资金管理和拨付工作,州水利湖泊局负责指导水利水保设施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指导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州审计局要依法依规按照计划开展审计监督。各县市相应成立工作专班,确保“双重”项目有序推进。

二、明确主体责任。“双重”项目由州、县市林业部门共同负责,实行“双业主制”。州林业局负责项目的初步设计、监理、审计、验收等服务的招标工作,州级承担的招标项目采取州级统招、县市分签的方式进行。各县市林业局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承担项目施工、跟踪审计的招标工作以及初步设计、监理、审计、验收等服务合同的分签工作。

三、做实项目前期。该项目总投资14.49亿元,分3年实施,其中中央投资11.59亿元(详见附件)。各县市要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着力突出地方特色,打造一批试点、示范样板工程;要结合国土“三调”数据和《造林绿化适宜性评估成果》《退化林本底评估成果》,做实做细项目的作业设计,坚决避免项目建设地块与其他项目重叠,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等开展项目建设。在确保完成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要加强与流域综合治理、林业产业发展、彩色森林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相结合,科学合理确定投入标准;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选择良种壮苗(良种使用率应不低于工程造林面积的73%),大力推广使用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审慎使用外来树种。

四、加强项目管理。州林业局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规定,并会同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加强对项目的督导检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各县市要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廉洁为本”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把牢项目建设“廉洁关”,推进项目建设提速增效,着力打造优质工程、廉洁工程、满意工程。

五、强化资金管理。建立项目资金直达县市的管理机制,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州财政局根据州林业局的资金拨付函将项目资金分期分批调拨到县市。各县市要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建设所需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以项目建设名义盲目举债。

附件:恩施州“双重”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年度任务清单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附件

恩施州“双重”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年度任务清单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县市总投资

2024年投资计划

县  市

2024年建设内容

2024年投资规模

清江流域清江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项目

合计:37645万元

中央投资:30116万元

地方配套:7529万元

恩施市

合计:18220.79万元

中央投资:14576.67万元
地方配套:3644.12万元

合计:22766万元

中央投资:18213万元
地方配套:4553万元

恩施市

退化林修复6.9831万亩、封山育林0.7343万亩;蓄水池150座、沉沙池150座、截排水沟4950米。

合计:9991.99万元

中央投资:7998.74万元
地方配套:1993.25万元

利川市

合计:19424.21万元

中央投资:15539.33万元
地方配套:3884.88万元

利川市

退化林修复8.5117万亩、封山育林0.8419万亩;蓄水池79座、沉沙池79座、截排水沟5200米。

合计:12774.01万元

中央投资:10214.26万元
地方配套:2559.75万元

清江流域支流溇水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项目

合计:35413万元

中央投资:28330万元

地方配套:7083万元

宣恩县

合计:18751.4万元

中央投资:15000.74万元
地方配套:3750.66万元

合计:15134万元

中央投资:12107万元
地方配套:3027万元

宣恩县

退化林修复5.6078万亩;蓄水池112座、沉沙池112座、截排水沟3402米。

合计:7692.29万元

中央投资:6149.69万元
地方配套:1542.6万元

鹤峰县

合计:16661.6万元

中央投资:13329.26万元
地方配套:3332.34万元

鹤峰县

退化林修复5.2750万亩、封山育林0.39万亩;蓄水池134座、沉沙池134座、截排水沟4104米。

合计:7441.71万元

中央投资:5957.31万元

地方配套:1484.4万元

清江流域酉水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项目

合计:38384万元

中央投资:30707万元

地方配套:7677万元

来凤县

合计:18266.39万元

中央投资:14612.42万元
地方配套:3653.97万元

合计:12660万元

中央投资:10128万元
地方配套:2532万元

来凤县

退化林修复4.7785万亩。

合计:6013.6万元

中央投资:4816.95万元
地方配套:1196.65万元

咸丰县

合计:20117.61万元

中央投资:16094.58万元
地方配套:4023.03万元

咸丰县

退化林修复4.9315万亩、封山育林0.03万亩;蓄水池39座、沉沙池39座、截排水沟1453米。

合计:6646.4万元

中央投资:5311.05万元
地方配套:1335.35万元

三峡库首区巫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

合计:33507万元

中央投资:26806万元

地方配套:6701万元

巴东县

合计:18920.73万元

中央投资:15136.65万元
地方配套:3784.08万元

合计:17625万元

中央投资:14100万元
地方配套:3525万元

巴东县

退化林修复7.9124万亩、封山育林0.6657万亩;蓄水池67座、沉沙池67座、截排水沟2180米。

合计:10342.95万元

中央投资:8274.42万元
地方配套:2068.53万元

建始县

合计:14586.27万元

中央投资:11669.35万元
地方配套:2916.92万元

建始县

退化林修复4.3247万亩、封山育林0.122万亩;蓄水池23座、沉沙池23座、截排水沟660米。

合计:7282.05万元

中央投资:5825.58万元
地方配套:1456.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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