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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
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八批 2024年6月14日)

来源:恩施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6-14 14:5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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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3HB202406040096恩施州恩施市中央国际小区外的龙猫地摊烤肉厨房排气扇正对小区,油烟异味排放到小区里,排风扇运行噪音很大。恩施市大气,噪音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龙猫地摊烤肉”为恩施州龙猫地摊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施州大道178号1幢101号门面从事餐饮,其门头招牌为“龙猫地摊烤肉”,面积109平方米2020年6月15日开始营业。食品经营许可证:91422801MACYFARP5K,有效期止为2029年5月14日。
2024年6月5日,经恩施市工作专班现场核查,龙猫地摊烤肉店营业中,该店紧邻中央国际小区,厨房正对小区院内,安装静电式油烟净化器。2024年3月28日,该店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店内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有清洗台账。该租赁房屋为私房,未规划建设专用烟道,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自设烟道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道。该店厨房内安装一台通风机、一台空调风机。经走访中央国际小区内部分居民了解,该店经营时间为11时30分至次日凌晨2时,夜间部分顾客在店外就餐,声音较大,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2024年6月6日上午10时30分,恩施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在龙猫地摊烤肉店排风扇排口、中央国际小区内离烤肉店最近的楼栋进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噪声超标。
属实规范设置专用烟道,拆除原有排风扇,解决油烟、噪声问题。1.2024年6月5日,恩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约谈龙猫地摊烤肉店负责人,并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于2024年7月5日前规范设置专用烟道,烟道建成后,拆除原有排风扇,解决排风扇噪声问题。
2.针对占道经营的问题,恩施市工作专班要求龙猫地摊烤肉店负责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允许在店外从事任何经营活动。目前,店外经营行为已停止。
阶段性办结
2X3HB202406040028黄兴军在恩施板桥镇大山顶村对矿山进行违规开采(坐标:经度109313553,维度30455100),该矿山土地性质不合法,无污染防治设施、生产中的粉尘、噪音24小时扰民。恩施市大气,噪音(1)关于“黄某在恩施板桥镇大山顶村对矿山进行违规开采(坐标:经度109313553,纬度30455100),该矿山土地性质不合法”事项,经调查核实,信访人投诉所涉企业实为湖北宸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宇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某。信访人反映的“矿山”实为宸宇公司与恩施市孺子牛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合作经营的湖北省恩施市石头地矿区(位于板桥镇大山顶村石头地),2024年1月开工建设,设计砂石料产量50万吨每年,目前,正在进行建设。采矿许可证:C4228012023077161000156,有效期至2033年7月7日;2024年4月9日取得林地批复(鄂林审准〔2024〕552号),有效期为2年;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期限至2024年12月30日;2024年1月2日取得环评批复(恩市环审〔2024〕1号)。
石头地矿区占地面积75569平方米,其中林地69115平方米、耕地4894平方米、草地1174平方米、其他用地386平方米,权属性质为集体土地。2024年3月12日,板桥镇大山顶村委会根据市政府〔2023〕19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将该矿采矿所需土地依法收回,向恩施市自规局提交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转用范围为矿区和生产加工区、办公区。恩施市自规局已纳入计划,拟报批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目前,供地手续正在依法按程序办理中。
(2)关于“无污染防治设施、生产中的粉尘、噪音24小时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目前,宸宇公司正按《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厂区公路修建及设备安装调试,现场已建成规模为300吨/小时的石料破碎生产线1条。石料破碎生产车间的钢构厂棚及喷淋设施已建设完成,基建开采区已安装喷淋设施,堆场钢构厂棚正在建设,喷淋设施已经安装;碎石车间正在建设。厂区建有1个的化粪池、2个沉淀池,1个沉淀池正在修建中,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矿区洒水作业不外排;排土场设置有截排水沟及挡土墙;除尘器已采购到场待安装。厂区建设中产生有一定的粉尘和噪声,车辆进出厂区时也产生了道路扬尘及噪声。机器设备安装调试时产生的约200吨砂石料,采用绿色网布覆盖,未对外销售,矿山建设未超过批准矿区范围。
属实督促企业完善用地手续,按要求规范建设,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使用。1.由州生态环境局恩施市分局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2.恩施市应急局督促孺子牛公司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于2025年2月25日前完成“三同时”建设,经验收合格后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前,不得生产经营。
3.恩施市板桥镇大山顶村委配合市自规局做好该矿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及时完善该企业采矿用地审批手续;由市自局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该企业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之前,不得正式投入生产。
阶段性办结
3D3HB202406040045恩施州来凤县翔凤镇科教示范园外,有一个养鸭场(几千只),臭味难闻;畜禽粪便直排杉木溪,污染河流。来凤县水,大气经调查核实,信访人投诉所述“养鸭场”实为来凤县嘉发养殖场,主要从事肉鸭的养殖与销售,位于来凤县翔凤镇望水村4组科教示范园院墙外,占地面积约945平方米,设计存栏规模约3000只,2023年3月开始养殖。信访人反映的“杉木溪”实为杉木桥沟,为天然冲沟,逢雨季形成地表径流。
2024年6月5日,来凤县工作专班现场调查核实,该养殖场租用来凤县翔凤镇望水村4组村民贾某承包经营的土地,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用地,采用圈养方式,现存栏肉鸭约3000只,建有钢架结构鸭棚2个,未完全密封,未修建干粪堆场。养殖粪污暂存于鸭棚底层水泥地面,恶臭较明显。养殖粪污收集后外售给附近花卉种植户作为农家肥综合利用,无销售台账,无销售协议。现场检查发现鸭棚下方还存放有少量鸭粪,场区距离附近杉木桥沟约2米,该养殖场未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存在经雨水冲刷养殖粪污进入杉木桥沟的情况。2023年12月4日,因桂花树工业园项目建设,来凤县翔凤镇收回承包土地经营权,并分别对征地和养殖场拆迁进行了补偿。目前,该养殖场正在进行选址搬迁。
属实清理杉木桥水沟内养殖粪污;完成养殖场搬迁。1.由来凤县翔凤镇人民政府、县畜牧中心督促养殖场自2024年6月5日起停止新购鸭苗,对存栏肉鸭进行处理,并在6月30日前完成搬迁;加强养殖粪污处置监管,及时清理清运。
2.由翔凤镇人民政府、县城管执法局对养殖场未办理用地许可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
3.由来凤县翔凤镇人民政府督促养殖场于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对杉木桥水沟内养殖粪污清理。
阶段性办结
4X3HB2024060400251.恩施市三岔镇恩施州昌龙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加工石料时产生大量粉尘及噪声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质量。2.该加工厂石料进场及砂石料出场时采用大量“百吨王”运输车进行运输,超载严重。公路上随时可见洒落砂石料及石块,对居民及车辆通行造成安全隐患。3.该加工厂在恩施市三岔镇茅坝村加油站旁喻木家湾借“开屋场”名义非法开采石料。恩施市噪音,生态1.信访人反映的“恩施市三岔镇恩施州昌龙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加工石料时产生大量粉尘及噪声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质量”事项,经调查核实,恩施州昌龙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龙公司)建设的水泥制品生产加工项目位于湖北省恩施市三岔镇莲花池村童家湾组8号,生产规模为年产排水管8万米、排水井800套、电杆12000根、护坡15000只、护坡自锁砖200000平方米,主要原材料来源石料外购。2023年1月开始建设,还未正式投产。2021年12月取得土地使用权,批准使用面积21133平方米;2023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恩市环审〔2023〕10号)。
2024年6月5日,恩施市工作专班到现场调查核实,昌龙公司现场未生产。厂区内无成品砂石料和水泥制品堆放,已建成封闭的砂石料仓库和厂房。目前,1#厂房内建成年产排水管8万米、排水井800套水泥制品加工生产线一条,投料口设置负压收集集气罩,配套安装了布袋除尘器;3#厂房内建成砂石料加工生产线1条,配套安装了布袋除尘器和喷雾洒水降尘装置;原材料石料来源于外购,无矿山开采作业。
2023年7月,昌龙公司、王某、湖北山水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由王某将山水乐公司农产品加工集散中心项目场地平整开挖的石块运至昌龙公司进行加工,加工后的砂石料用于山水乐农产品加工集散中心项目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12月15日至27日,昌龙公司委托第三方对水泥制品生产加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因粉尘和噪音污染防治措施未达到验收条件,且厂区内道路未硬化存在道路扬尘,验收未通过,后企业自行停产整改至今。
2024年6月8日,经现场查看和走访附近居民谭世喜、董秀菊、黄慈彦等农户,均反映打砂过程中产生粉尘和噪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2.信访人反映的“该加工厂石料进场及砂石料出场时采用大量‘百吨王’运输车进行运输,超载严重。公路上随时可见洒落砂石料及石块,对居民及车辆通行造成安全隐患”事项,经调查核实,2023年7月,王某在将石块运至昌龙公司过程中,存在超限超载和洒落砂石料及石块的现象。2023年7月25日,恩施市交通运输局在开展的巡查过程中,发现其运输石料车辆存在超限超载行为,并进行立案查处,罚款2000元。2024年6月8日,经现场查看和走访附近居民,均表示运输过程中有砂石洒落。
3.信访人反映的“该加工厂在恩施市三岔镇茅坝村加油站旁喻木家湾借“开屋场”名义非法开采石料”事项,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三岔镇茅坝村加油站旁喻木家湾”实为“三岔镇茅坝村茅坝组余家湾”,该处为湖北山水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正在建设的农产品加工集散中心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许可手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后期待业主确定入驻项目类别后,按照名录规定办理环评相关手续。2023年7月,山水乐公司、王某、昌龙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后,王某开始对该场地进行开挖,经初步测算开挖面积约2205平方米。
属实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使用。1.由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恩施市分局督促昌龙公司及时组织项目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前,不得投入生产。
2.由恩施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督促承运方安排专人及时清扫路面遗撒石料,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3.由恩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山水乐公司未取得用地许可进行山体开挖行为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对场地平整开采的石料去向进行调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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