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恩施巴东县溪丘湾乡大土坪村村委会以农田清表的名义,将大土坪村15组石灰窑沟至毛德志新田坎外的原始山林挖毁,导致2023年7月一场大暴雨就出现大面积滑坡,严重破坏生态,目前仍存在较高的安全隐患。 | 巴东县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挖毁山林位置为巴东县溪丘湾乡大土坪村15组(小地名毛家坡斜坡)。“巴东县沿渡河等两个乡(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溪丘湾乡)”(以下简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由巴东县兴东建设有限公司承建。2022年4月15日,该公司与溪丘湾乡人民政府签订施工合同,同日入场开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应群众要求,与群众签订书面承诺后,该公司义务对项目建设范围外毛家坡东北斜坡的一处抛荒农田实施“清表”,破坏了部分林地。在此期间,大土坪村村委会参与该项目协调工作。 2023年5月4日,巴东县林业局对该项目建设毁坏林地立案调查,经调查,共破坏林地12.09亩,林地类别为国家二级公益林。2023年12月4日,县林业局以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移送县公安局处理。2024年2月1日,县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决定。2024年4月16日,县林业局将案件移送巴东县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目前已受理,正在审查之中。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时在毛家坡斜坡修有一条长1715.0米、宽4.5米村级公路,配套建有排水沟,坡陡路段砌筑有挡土墙,毛家坡斜坡区域约95%地块已栽植柑橘、5%地块为农耕地,未发生滑坡地质灾害。2024 年 5 月 15 日,经地质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调查,斜坡目前整体处于基本稳定状态,未见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育。 | 属实 |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地灾点加强监测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 (1)由巴东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对巴东县兴东建设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林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2)由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地质灾害点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由巴东县溪丘湾乡人民政府加强排水沟的疏通,保证汛期排水通畅,避免造成水土流失。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恩施州恩施市白洋坪乡、红土乡三汊溪村、宣恩县长潭河乡、建始县龙坪乡、巴东县大支坪乡等有高岭土矿产资源的乡镇,存在严重的非法偷采国家矿产资源,销售给江浙矿石商贩以及宜昌市宜都市的一些高岭土加工企业,每年非法开采矿石多达几十万吨,在宜都红花套码头装船,一般以农业开发或建设养猪场等多种取得简易审批。2.有地方国土资源官员暗中参与保护。3.白洋坪乡、大支坪乡现堆放有几千吨库存,但督察组走后起运。 | 恩施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 | 生态 | 1.信访人反映的“1.恩施州恩施市白洋坪乡、红土乡三汊溪村、宣恩县长潭河乡、建始县龙坪乡、巴东县大支坪乡等有高岭土矿产资源的乡镇,存在严重的非法偷采国家矿产资源,销售给江浙矿石商贩以及宜昌市宜都市的一些高岭土加工企业,每年非法开采矿石多达几十万吨,在宜都红花套码头装船,一般以农业开发或建设养猪场等多种取得简易审批”事项,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红土乡三汊溪村”实为“红土乡大岩村把持组”。2021年4月29日,恩施市红土乡人民政府同意双胞胎公司在红土乡大岩村把持组建设牲猪养殖项目,并进行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备案用地面积31.017亩。2021年5月,该项目开工建设,对场区进行了部分开挖,2022年5月停止建设。经核实,该公司在进行场地平整过程中,将开挖出的部分高岭土销售到宜昌等地,共销售26车约1560吨,开挖面积4.67亩。除上述地点外,未发现其他非法开采销售高岭土矿产资源行为。 信访人反映的“恩施市白洋坪乡”应为“恩施市白杨坪镇”,经查阅相关资料,2023年7月12日,九根树村村民朱某以茶园改造名义开挖高岭土约20立方米,白杨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23年7月18日,朱某将开挖的高岭土进行了原址回填,未对外销售;2023年11月2日,九根树村村民邹某以建造蓄水池的名义开挖高岭土约120立方米,白杨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工作人员现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2023年11月7日,邹某将开挖的高岭土进行了原址回填,未对外销售。除上述地点外,未发现其他非法开采销售高岭土矿产资源行为。 经宣恩县工作专班现场核实,松滋市宇康商贸有限公司宣恩分公司梨子坪矿区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岩、耐火粘土、砖瓦用粘土。2020年7月,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矿区矿产资源矿种、品质、含量等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矿区矿产资源达不到高岭土矿种品位。经宣恩县工作专班采取执法巡查、走访排查、村委会座谈等方式核实,未发现长潭河侗族乡非法开采高岭土的行为。 经建始县工作专班现场核实,恩施州建始县鸿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坪乡渣树坪高岭土矿项目已关闭,2018年12月26日完成矿山生态修复并通过验收,现场无新开采迹象。2023年3月15日,建始县业州镇村民陈某自行修建便道过程中,在原“建始县龙坪乡渣树坪高岭土矿”矿区东北角发现高岭土矿产资源70余吨,将其开挖,准备售卖。在拉运过程中,被建始县龙坪乡国土资源所巡查人员发现并制止。2023年7月14日,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将开采的高岭土回填至原矿区并处罚款7056.00元。2023年7月31日,陈某完成土地复垦。经查,除陈某非法开采外,无其他个人或企业非法开采。 经巴东县工作专班现场核实,巴东县大支坪镇已发现高岭土零星分布的村(社区)有大支坪社区、长岭岗村、分箱谱村,具体储量不明。近两年内,无高岭土开采经营企业,存在村民零星开挖情形,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11月21日,巴东县大支坪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巡查发现长岭岗村一组村民唐某以建猪栏为名开挖本人山林,开挖高岭土矿约2吨,巡查专班现场责令停止开挖,并要求对现场进行恢复。2024年6月11日,工作专班现场检查时,该开挖区域已种植南瓜等农作物;2023年12月25日,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大队发现分箱谱村八组村民谭某以修整机耕道为名开挖高岭土约3吨,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停止非法开采行为,并要求对现场进行恢复。2024年6月11日,工作专班现场检查时,该开挖区域已种植玉米等农作物;2024年5月24日,巴东县大支坪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发现大支坪社区十三组村民邓某开挖取土用于该社区八、九组串通路路基建设,开挖高岭土矿约4吨,未外售,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开采违法行为通知书,当事人已终止非法开采行为。2024年6月11日,工作专班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正在进行恢复。除上述地点外,未发现其他非法开采销售高岭土矿产资源行为。 2.信访人反映的“有地方国土资源官员暗中参与保护”事项,经通过调阅近年来涉及非法开采的案卷资料及自查自纠,未发现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工作人员暗中参与保护行为。 3.信访人反映的“白洋坪乡、大支坪乡现堆放有几千吨库存,但督察组走后起运”事项,2024年6月8日,经恩施市、巴东县工作专班对白杨坪镇、大支坪乡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在恩施市白杨坪镇、巴东县大支坪乡辖区内堆放有高岭土矿。 | 属实 | 开展排查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1)由恩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双胞胎公司涉嫌非法销售矿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按程序作出处理;由恩施市红土乡人民政府督促双胞胎公司编制土地复垦报告,并根据报告内容组织复垦,于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复垦并通过验收。 (2)由恩施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排查,集中清理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恩施州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大观园诊所、民族路诊所、金子坝街道办陈建玲诊所,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医疗废物运载车沿途泄露恶臭的液体。 | 恩施市 | 土壤,水 | 1.信访人反映的“恩施州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大观园诊所、民族路诊所、金子坝街道办陈建玲诊所,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事项,经调查核实,小渡船街道办事处大观园诊所实为恩施胜宝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大观园诊所,2022年5月开始营业,服务方式为门诊服务;民族路诊所实为恩施信宁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民族路诊所,2019年10月开始营业,服务方式为门诊服务。金子坝街道办陈建玲诊所实为恩施陈建玲诊所,2021年4月开始营业,服务方式为门诊服务。 2024年6月8日,经恩施市工作专班现场核查,上述3家诊所均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收集管理。盛装医疗废物前,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医疗废物装入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封口后放入医疗废物专用转运箱,在48小时内转运至恩施州蓝坤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置。2023年以来,恩施市卫健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通过“双随机”抽查和日常巡查方式对上述3家诊所共开展6次现场检查,均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2.信访人反映的“医疗废物运载车沿途泄露恶臭的液体”事项,经调查核实,投诉所涉车辆为瞿某所有的轻型密闭式厢式货车,该车辆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9217)要求。瞿某与恩施市民办医疗行业协会签订了医疗废物收集运输服务协议书(上述3家诊所均为协会会员单位),由协会对转运车辆统一监督管理,主要解决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转运问题。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规定,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含19张)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可自行转运医疗废物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经核实,以上3家诊所均与瞿某签订了《医疗废物转运协议》,医疗废物均由该车辆转运。经现场查看,该车密封性能良好,车厢内外无液体渗漏痕迹。车厢内配有专用医疗废物转运箱,无破损。 | 不属实 | 无。 | 由恩施市工作专班督促3家诊所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收集、暂存、转运医疗废物,完善转运台账;督促恩施市民办医疗行业协会和瞿远褥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转运车规范化管理,转运时应详细检查医疗废物转运箱(袋),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定期清洁消毒,建立完善清洁消毒和检查台账,转运过程中防止医疗废物遗失、泄漏。 | 已办结 | 无 |
恩施市芭蕉侗族乡米田村洞湾组村民谢某在蓄水池旁修建猪圈、鸡圈 ,能影响饮用水水质。 | 恩施市 | 水 | 经调查核实,投诉所涉谢某为芭蕉侗族乡米田村洞湾组村民,其经营的恩施市田源湾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芭蕉侗族乡米田村洞湾组,所处区域为适养区,2008年建成投产,建有猪舍1栋(面积160平方米),鸡舍1间(面积130平方米),年出栏生猪80头,现存栏鸡、鸭、鹅15羽。未达到规模养殖,不需办理环评手续。 2024年6月8日,经恩施市工作专班现场查看,距离谢宏品猪舍、鸡舍旁10米有一处蓄水池,容积约100立方米。该蓄水池建于2011年,通过水泵从距离洞湾取水点取水,供米田村小河组部分村民(69户227人)生活用水。2017年6月,小河组生活用水改为自流式供水,从原取水点直接取水,原饮用水蓄水池变为生产用水蓄水池。 该养殖专业合作社现存栏能繁母猪10头、仔猪43头、育肥猪25头、鸡6羽、鸭5羽、鹅4羽。建有2个三级化粪池,1口20立方米沼气池,粪污经处理后还田,粪污无外溢。经走访附近村民,均反映未出现过饮用水被污染情况。 | 属实 | 督促该养殖专业合作社进一步规范粪污处理设施,提升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饮用水源巡查,确保村民饮水安全。 | (1)由恩施市工作专班督促该养殖专业合作社进一步规范粪污处理设施,提升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2)由恩施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芭蕉侗族乡米田村委会督促养殖户常态化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由恩施市芭蕉侗族乡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饮用水源持续开展巡查,确保村民饮水安全。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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