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8月20日向湖北省正式反馈督察报告。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了《恩施州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并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现按要求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步推进本轮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和历次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全州生态环境质量,为恩施加快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整改方案》针对整改问题及任务,制定了5项具体措施。一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健全完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问题整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二是强化系统和全过程监管,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硬约束,强化建设项目管理,落实环评及排污许可制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及生态保护修复,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三是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聚焦冬防关键期和重污染天气消除,加大污染溯源分析和预警,落实重点管控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共治”,深入实施河湖长制,深入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扎实开展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扩面提质。深化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施增效行动,强化畜禽养殖技术指导监管,推进养殖过程清洁化,养殖粪污还田利用。四是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污水垃圾处理能力短板。持续推进全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老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开展污水管网排查,强化排水执法监管;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健全建筑垃圾管理法律法规,开展建筑垃圾排查整治,推动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五是切实抓好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整改,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进一步拓宽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渠道,积极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事项整改,对群众重复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提升群众满意率。
下一步,恩施州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美丽湖北建设贡献恩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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