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承担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15)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5月9日至5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违规偷捕时有发生。2024年3月暗查发现,不足半月内,武汉、宜昌、黄石、荆州、咸宁等地就有数十起非法捕捞行为,甚至在一些生态敏感区内非法捕捞也屡禁不止。
二、整改目标
全面排查州域内长江干流沿线相关问题并查处到位。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人防技防监管措施,实现长江禁捕水域“四清四无”。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联合执法。严格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长江禁捕专项执法行动,以交界水域、码头等非法捕捞高发频发区域为重点,严格船网管控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全面遏制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违规偷捕现象,确保禁捕秩序稳定。
(二)加强市场监管。对制作、销售、使用禁用渔具,长江野生鱼非法加工、制作、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斩断非法捕捞黑色产业链。
(三)加强日常巡查。统筹各方禁捕力量,加大巡查频次,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强化联巡联查联打工作机制。完善“人防+技防+群防”立体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渔政执法视频监控系统作用,进一步完善监控点位和平台功能,实现人防技防一体化,提升禁捕执法效能。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增强公众法治意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开展联合行动,执法成效明显。一是切实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召开全州禁捕退捕工作联席会议,组建由相关成员单位骨干力量参与的工作专班,对各县市禁渔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共开展专项检查12次,发现问题36个。对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移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二是扎实开展联合护渔行动。2024年8月,州农业农村局会同巴东县交通运输局对巴东、建始、鹤峰三县共管水域开展联合护渔执法行动,现场破解竹筏15个,清理销毁地笼刺网等200余张(顶);9月,联合巴东县、秭归县、巫山县开展长江交界水域巡航检查执法行动;10月,组织开展国庆期间长江禁捕水域联合执法行动;12月,组织开展枯水期禁捕水域交叉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三是持续开展“渔政亮剑执法”“秋季护渔”等专项行动。2024年以来,全州渔政执法机构果断亮剑,开展联合行动247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8艘,涉渔竹筏25个,清理违规网具数量1442张,清理非法钓具数量512个,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点271次、渔具生产经营点281次、水生生物保护区113次。自禁捕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查办涉渔违法违规案176件,处理241人;公安机关侦办涉刑非法捕捞案件96件,打击处理146人;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涉渔违法违规案件62件,处理市场经营主体62户。通过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全州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案件逐年下降,禁捕秩序明显好转。
(二)聚焦“打非断链”,综合监管作用充分发挥。以高质量完成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任务,加强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以江边、河边、路边以及水产品超市、城乡集市、鱼庄夜市为重点场所,以生产加工、市场销售、广告宣传、网络兜售为重点环节,发挥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职能,持续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2024年,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3176人次,检查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工小作坊432家次,农贸(批发)市场758次,商超1470次,酒店、餐饮单位6441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1384次,共立案查处各类涉渔违法案件18件,罚没金额2.76万元。
(三)完善管理机制,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禁捕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均制定出台网格化管理方案,以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为主的江段长245名、岸线长999名,以退捕渔民为主的护渔员114名,均已全员到位;相继建设视频监控点133个,于2024年成功对接省级禁捕智能监控平台,覆盖长江、清江200余公里的重点水域,预警处置违规行为160余次。同时,常态化运行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案件协办。
(四)加强政策宣传,社会保护共识切实增强。一方面,加强政策法规宣传。以专项行动为契机,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相关政策法规,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众、市场交易场所、商户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政策宣讲,公布涉渔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大力营造“不能捕、不想捕、不敢捕”的社会氛围。2024年,全州利用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横幅、流动宣传车、微信群等开展网络媒体集中宣传384次,印发宣传资料26850份。另一方面,加大典型案例警示。采取在重点河段、重点部位设立“以案说法”警示栏(牌),或通过新闻媒体等平台,加大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汇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禁捕工作常态长效开展。
若对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州推进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反映。
联系人:陈赟,联系电话:0718-823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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