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承担的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37)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6月6日至6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恩施州恩施市规划九路消纳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侵占耕地、林地共6.2亩。
二、整改目标
加强制度建设,实施全过程管理,修复生态破坏问题。全面排查,消除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点。
三、整改措施
(一)2024年12月底前,制定出台恩施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组织各地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偷倒乱倒、随意堆存,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二)2024年12月底前,规范清运恩施市规划九路乱堆放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恢复被占用耕地、林地用地属性。
(三)全面排查辖区建筑垃圾消纳工作,消除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点。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恩施州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已正式出台,全州八县市已完成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编制。
(二)已完成恩施市规划九路乱堆放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置工作。对6.2亩耕地、林地(其中1.4亩耕地、4.8亩林地)进行复耕复林整治,其中4.8亩林地通过种植358棵桂花树进行复林,1.4亩耕地通过起垄、整理地形、播撒油菜种进行复耕。
(三)州住更、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出台了《恩施州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督导各县市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州城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00余起,罚款4.83万元。
若对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州住更局反映。
联系人:蒋忠罡,联系电话:0718-846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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