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恩施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为强化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断扩大制度覆盖面,促进全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责任落实机制
(一)州公积金中心统筹协调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恩施高新区管委会将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住房保障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关联机制。
(三)州直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履行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责任。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四)人社部门共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经信、商务、文旅、教育、卫健、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住房和城市更新等部门共享所属行业单位基本信息;民政部门共享现有和新设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州政数局负责为信息共享提供技术支持。
三、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五)人社部门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在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仲裁中,对涉及住房公积金的劳资纠纷,及时向州公积金中心提供相关线索。
(六)审计部门将住房公积金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审计监督内容。
(七)公积金管理部门督促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合作的房地产企业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依法依规缴存。
(八)国资、经信、商务、教育、文旅、卫健、交通运输、水利湖泊、邮政管理、金融监管、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住房和城市更新等部门积极引导所属行业企业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
(九)各财政预算单位推动本单位聘用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十)各县市人民政府、恩施高新区管委会推动辖区内非公企业职工、村(社区)干部、社区工作者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建立金融机构扩面委托机制
(十一)州公积金中心与各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签订归集扩面委托协议,重点促进非公企业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
(十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充分发挥网点多、覆盖广的优势,协助开展归集扩面工作,共同打造住房公积金业务旗舰店。
五、建立约束机制
(十三)建立通报制度。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由州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限期未改正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开。
六、建立保障机制
(十四)强化政策宣传。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解读住房公积金政策,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影响力。
(十五)加强普法力度。州公积金中心持续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普法宣传,州司法局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纳入全州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内容。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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