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权益保障视角下的西部地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探讨

来源:恩施日报 发布日期:2025-06-25 15:14 作者:曹 骞
字体:

□ 曹 骞

农村宅基地管理事关农户切身利益,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西部地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具有显著特征,通过以盘活农村闲置资源为抓手,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构建“制度创新—权益保障—资源活化-城乡协同”的系统性框架机制,切实保障农户权益。

首先,创新闲置资源盘活利用机制,在确保农户资格权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探索使用权流转的多元化实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长期租赁、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市场化方式,重点支持发展乡村民宿、创意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同步建立科学的宅基地价值评估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农户在资源流转中获得合理对价。

其次,构建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的市场体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功能,鼓励社会工商资本通过合法合规的渠道参与农村闲置资源开发,同时配套推进户籍制度、社保体系等关联性改革,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强化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宅基地资源与现代农业、数字经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创新“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能够持续稳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第四,健全全过程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从流转决策到收益分配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包括规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建立纠纷调解仲裁机构、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措施,重点防范强制流转、低价征收、用途违规变更等侵害农户权益行为,确保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平稳推进。

第五,加大乡村道路、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乡村延伸,为城乡融合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同时,通过引入市场化、法治化机制,推动乡村社会治理创新,提高治理效率和水平,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参与宅基地的管理和决策,增强农民的自治意识。

综上所述,通过系列的制度创新和政策协同,可以有效激活农村“沉睡”资产、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切实保障农户财产权益、拓宽农户持续增收渠道,最终实现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产业协同发展、公共服务均衡配置的融合发展新格局,确保宅基地改革红利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样本。

(作者单位:湖北民族大学;来源:项目19Q119成果)

责任编辑:刘婉茜

相关文件: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